未经历过话题中的情况。 该话题要点一、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已申报工伤; 二、在申报工伤期间,一直有给员工发放工资并缴纳四金,员工合同到期,公司出具了合同延续三个月的书面通知; 三、鉴定结论为,未达到因公致残程度等级; 四、合同到期后能否不续签,不续签的话是否会引发其他纠纷。 1、社保局是否认定是工伤,如果社保局认定是工伤,那么在工伤期间公司就必须为员工足额的购买四金并且在工伤期间其他待遇跟受伤之前是一致的。该公司在员工受伤期间是按照病假工资给予员工,这点值得商榷。 2、员工一直以腰椎神经损伤引起大小便失禁为由,不肯来公司上班。如果认定是工伤就一定会有医疗期,哪怕是非因公受伤一样会有医疗期间,超过医疗期间未来上班的可以要求其出示医院的证明,证明其个人受伤严重无法正常上班,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可以酌情给予一定能够的休假时间的。 3、如果不涉及到工伤或者有伤残等级鉴定的,可以按照一般的流程来走。 (1)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公司不予其续签劳动合同,然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满一年赔一个月,不满一年半个月工资的方式处理。(2)以员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员工,上述案例中的员工显然是已经超过了医疗期未能及时上班,并以其他理由推脱又未能拿出实质的证据,在这种无合理理由拒绝上班的情况,可以归类为严重违纪行为,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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