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筹建一个新厂区,许多工程都是承包给私人老板来做的,所有的外包工人均由公司缴工伤险(当地特批)。2013年10月,钢筋工程的负责人带来一名工人,且没有告知公司,不到一个月内,此工人工作时被钢筋砸伤左足,经诊断为左足背皮肤撕脱伤,右腓骨骨折。
事发时,此员工没有买工伤险和意外险,无法进行待遇申领和费用报销,员工个人也没有去做工伤认定。
2015年7月,员工将公司告上法庭,并做了司法鉴定,结果为8级伤残,员工以此要求赔偿38万元。开庭后,由于双方均证据不足,法院支持协商解决。
请问: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找到协商的突破口呢?
我们公司筹建一个新厂区,许多工程都是承包给私人老板来做的,所有的外包工人均由公司缴工伤险(当地特批)。2013年10月,钢筋工程的负责人带来一名工人,且没有告知公司,不到一个月内,此工人工作时被钢筋砸伤左足,经诊断为左足背皮肤撕脱伤,右腓骨骨折。
事发时,此员工没有买工伤险和意外险,无法进行待遇申领和费用报销,员工个人也没有去做工伤认定。
2015年7月,员工将公司告上法庭,并做了司法鉴定,结果为8级伤残,员工以此要求赔偿38万元。开庭后,由于双方均证据不足,法院支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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