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职降薪的问题一定要慎重考虑,搞不好就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本人以及对其他员工的影响)。 一、企业无法单方面随意调职降薪 《劳动合同法》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请注意,一定是要协商一致才能采取后面的举动。 二、变动如此大,能找到薪酬依据吗 领导说降就降,有没有公司制度作支撑, 员工未同意就将工资从12000下降到5000发放、3倍年终奖也扣下。试问:其依据是什么?公司哪一条制度这样规定了?不要说合法,就是“情与理”也难以说过,换成公司领导自己,如果有人将你的工资突然下降并不经你同意,你如何想,怎么体现任何法律法规制定时的公平性原则?如果员工去仲裁或诉讼,公司必输无疑,即使你拿出“该员工工作情况”的证据,公司事先与员工达成了工作绩效标准并签字认可了吗?即使考核也只能针对绩效部分,不相信绩效工资会占到7000元,况且这不是绩效的问题,是下降工资也;另外,凭什么不发年终奖,难道公司其他员工也没有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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