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员工因工受伤,右脚踝骨折,前前后后修养了一年半,后鉴定为九级伤残。接着是艰苦卓绝的谈判,期间他带着家属几次到公司理论,经过数回合的拉锯战,该员工提出离职,并同意公司支付其各类工伤赔偿款合计约7万元。至此,该事件才算处理完毕。
我以为,我与这名员工应该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他当时为了钱,跟公司撕破脸皮,终于把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应该不会再厚着脸皮要回公司上班了吧!但为了钱,有些人的脸皮永远不嫌厚!
在他离职了10个月后,副总找到我,说那名员工找过他,希望能再回公司上班。我有些惊讶。副总说,正好我们现在也缺人,你安排他回来上班吧。我对副总说道,“这个人以前工伤过,九级伤残,进来如果再受伤或复发,不太好处理,并且他跟公司闹过,以后有纠纷,会更不好处理”。副总说,他再考虑一下。
我也在进一步考虑,工伤离职后的员工,能再招回来吗?有哪些好处,又有哪些隐患呢?
他是老员工,虽然因为工伤离职,但毕竟现在工伤已经痊愈,招回来就是熟练工。这是招老员工的一大好处。该员工当时是为了获得工伤赔偿而与公司撕破脸皮,如果现在公司不计前嫌愿意重新招他回来,也显得公司大度。这可能也是一个好处。
那么有没有什么隐患呢?他的工伤虽说是痊愈了,但会不会上班后就复发呢?如果复发了,公司是要再承担责任的。还有,他会不会因为某种原因再次工伤呢?他曾经工伤过,安全意识或安全技能总会让人有些担忧吧。他曾经尝到过工伤的”甜头“,他会不会再次尝试呢?他曾经跟公司撕破脸皮而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而现在公司却同意他回来,这会不会形成一种负示范?
分析完利弊,工伤离职后的员工,还能再招回来呢?我想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决定,但HR能做的,就是客观地给出自己的建议,有时候最终的决定权还是留给领导吧!
8楼 零0度
这样的我个人意见坚决不用,工伤的员工回来有无限的麻烦,还是一个潜在的炸弹,不用为好》 切身体验
7楼 sougen
能不用就不要用,每一个岗位都不会是只有一个人能胜任。
6楼 HR君范求贤
我就不說冠冕堂皇的話了,這種情況,能不用,堅決不用,雖然有點不近人情。我司一般針對有賠付過的工傷員工,就不考慮再入職了。
跟領導反應自己的意見,如果他還是決定要用,那聽領導的。
5楼 春春0207
如此员工还是不要回来的好!
4楼 拿铁2010
如果不想再用二次入职的人员,可以在流程和二次入职审查上面做点文章。公司的文化和大BOSS的理念影响深远,我曾就职的两家公司,一家对二次入职极严格,一般报批到董事长,一个区域一年报30个人,最多就批5个;一家公司对再次入职的人,相当宽容,甚至有人几年间,进出公司5次,每次都大门敞开。
新的开始
@浮生若茶2010:我们公司对二次入职分情况对待,如果以前表现较好,回来是很欢迎的;如果以前有劣迹,但当时公司可能也有错,就报总公司老板审批,一般不会通过。
3楼 曹锋
看企业文化的导向了,能闹开了离去,说明了对企业的不认可,再回来只是为了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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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512曹锋:您说的是,很多事情都是为了钱。
2楼 齐涛
员工争取自己应得的,是应该的,要是比应得的要多,那就有些过了,不过这得看具体情况,相信企业和员工都存在一些问题。
这样的员工离职后再想回来,相信很多企业都持否定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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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涛:您说的是,企业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果按法律规定补,员工也不会带家人来闹了。
1楼 大白兔77赵颖
梅开二度,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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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兔77赵颖:好的,多谢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