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打卡说没有碰到过嚣张的孕妇,好吧,今天的打卡话题就出现了这个案例!(我很勤奋有没有?我今天又打卡了)
关于孕妇违反公司制度,很多人觉得三期女员工不能处罚之类的,我再重申一遍:三期女员工在制度上跟其他员工没有什么两样,该怎么考核就怎么考核!(话说,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我要不要复制粘贴一下,顺便占占篇幅呢??)
一、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很多HR提到三期女员工就谈虎色变,怕这个怕那个,好吧,不是HR胆小,实在是保护三期女员工的法律实在很多,而且个个都很有分量!
作为HR,我左手拿着《劳动合同法》,右手提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头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怀揣《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条框框都是在保护三期女员工!
这些法律对于女性来说是最大的保障,最好的福音!(好吧,虽然很多公司不执行!)
当然也成为某些嚣张孕妇的后台(总感觉怪怪的),我是有法律保护的,你不能这样对我,你这样是违法的,我孕妇我想干什么都可以,公司不能处罚的。
我脑补了一个超级嚣张的孕妇,总觉得怀孕了全世界都要让着她,全世界的人都要承担他老公的责任(难道这个孩子是全世界的?)。好吧,满头的黑线,一大群乌鸦从我脑海中呼啸而过!
二、三期女员工享有的特权有哪些?
三期女员工是有特殊保护的,但是也不是无限特权的,具体三期女员工有哪些特权呢?我们一一列举:
1、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育假,请根据各省市《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来,例如:湖北省的晚育假就是30天。
2、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生育津贴及医疗费报销
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育保险。
我主要讲讲生育津贴,很多人资新人不明白啊。
公司依法购买社保,女职工生育的时候,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就由国家承担,怀孕期间按照当地社保局的规定,办理生育备案,走生育相关的程序。
武汉市这边是先备案,备案完毕等待生育的时候到备案注明的医院里面生产,医疗费在刷社保卡的时候自动减免了,休完产假回来,就可以拿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出院小结等等文件,给到公司人资,人资就会办理后期的社保程序,社保局验证完毕,就会通知工伤生育保险中心付款,当然人资要办理完相应的手续。假设备案的时候写的是公司账户,钱到账后,公司把钱支付给员工;假设是个人账户,钱就会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去。
这个生育津贴走程序要很久,所以很多公司选择按月支付孕妇工资,备案的时候写对公账户,津贴到账后,根据孕妇已发工资来确定是多退还是少补。
假设公司没有购买社保,那么所有费用就公司自行承担了。
4、劳动合同到期需延期
假设三期女员工还没有结束三期,劳动合同已经到期,那么公司需签订协议延期劳动合同至三期结束。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2、45条。
知道你们懒,我复制过来: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5、不能随意降低工资标准及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公司不能无故降低三期女员工的工资,或是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看好重点:无故)
以上可能不够完善,欢迎大家来补充。
三、三期女员工要遵守制度
上面列举了这么多特权,很多女员工就误会了,包括很多人资也误会了,以为三期女员工就是女王,她干什么都可以!
当然不是了!对付三期女员工有一招很好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只要三期女员工符合以上六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说解除劳动合同,可是我现在是降职降薪啊!都能开除了,降职降薪算什么!!!!
案例中的女员工,上班打完卡就消失,虚报加班,财务违规超额报销,我相信任何公司的制度都是不允许的吧,都属于严重违规吧!按照制度分分钟就可以让她走人,降职降薪算什么!当然,前提是你们制度有这样的规定,并且制度合法。
今天分享的这些,以后大家再碰到这样嚣张的女员工就可以对付她了,不管你有多少重防护罩,多么硬的后台(国家保护啊),只要一招就可以制敌!
为什么我没有碰到过这么嚣张的孕妇?我碰到的孕妇都是乖乖的老实的勤奋的!我想照顾人家,人家还不稀罕呢,个个都好有职业素养啊!我好想碰到一个嚣张的孕妇,然后跟她说一句我很想说的台词:凭什么大家要忍着你!你的孩子是谁的种?总不能是我们公司所有人的结晶吧?(这句话请大家忽略吧,我只是YY而已!)
今天就到这里了,拜了个拜!
188楼 静静的44045
说的好搞笑。。。不过话说的在理。有时候HR确实是要强硬点,但有时候也需要用对方式与员工沟通。
187楼 星星的粉丝
学习学习,老师讲得很棒。不管是三期人员还是普通人员,都不能把自己当成天王大爷,该遵守的规章制度一定要遵守。否则怎么可能没有办法惩罚或者开除。重要的是保留不遵守的证据,非常重要。
186楼 雪儿琴
干货很多,学习了谢谢
185楼 L绿萝小姐
产假是不少于90天还是你说的直接规定的98天呢?
紫娴梦
@潘多拉的盒底:每个地方产假天数不一样,16年开始最低少也有128天了
朱朱820
@潘多拉的盒底:现在没有早育和晚育的说法,就直接128天,再加上难产,多胞胎的天数。
184楼 lili211
如果是严重违纪辞退,有没有赔偿,如何赔偿
自在如风李娟
@lili211:无赔偿
183楼 拉古拉古咪咕
说的这段你是大快人心哈
182楼 D菜菜
老师懂得真的很多啊,看来做hr真是门大学问,继续学习ing
181楼 龙霸天下
说的挺犀利呀!
180楼 多多千百度HR
学习了,赞
179楼 磨砺成长
哈哈,如风姐姐说话太犀利了,每次通过你的打卡都能学到好多东西,谢谢了!
178楼 横儿爹
真心写得好动人哟,文字,心态,职业素养,没得说,赞一个
177楼 凤飞九天
三期女员工是有国家的相关法律保护的,但是你得有职业素养,否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六款就是依据,被开除应该是分分钟的事吧,所以我们还是要从人性本善的出发点看,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人还是大多数滴
176楼 carlchen
谢谢分享,学习了!
175楼 凹凸0000
赞赞赞。
174楼 周渔儿
哈哈,学习了谢谢
173楼 七只角的羊
谢谢分享,对法律讲解得很仔细
172楼 T1M9Y6
看得大快人心,不能因为自已出于某种保护的阶段就妄自嚣张,还有更多认真对待工作,值得尊重的人在坚持着自已的原则,法律也已经有情有理了,且行且珍惜啊~~
171楼 雅如
10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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