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这方面做的就不好,很多人都是通过领导关系直接进来,或者部门自主招聘了,甚至新人来工作了一个多月,等到做考勤和工资的时候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HR在很多方面都形同虚设。先不说高层分权和制度的问题,只谈一些细节。
1.不管是靠关系进来还是部门自主招聘,都必须要通过HR,由HR来进行初试,如果HR觉得不适合进这个公司或者不适合这个岗位,必须提出来,并且跟用人部门协商,或者调换岗位或者直接否决。HR原则很重要,以公司利益为中心,在录用新进人员时,会有一个全盘的考量,不能因为业务精湛而个人的观点和想法与企业的文化和制度相冲突还选择录用,防患于未燃。
2.在用人部门提出招聘需求时,应该由用人部门提出书面提报,并且说明原因,HR通过调查,分析是否确实有这方面需要,依据是从岗位分析和绩效考核制度,但只是提出建议和参考,不能给用人单位以偕越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