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经用过类似的办法,有几点和大家进行分享: 1、和用人的部门明确几点:是这个人只是做备用,找到新人的话就去替换;还是要一直用,只是不能肯定这个人行不行。 2、因为人力资源部,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做好备份了,用人单位为什么这样的目的要把握好; 3、对于员工来说,要进行长谈,因为很多的员工的抗压性非常的弱,遇到问题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放弃,如果出现试用期延迟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离职; 4、我个人的建议,如果是业务能力不行,只是目前没有合适的人员,那么可以给现有的人一部分薪水,让她(他)去做人力的工作, 而没有必要再去非要留一个人。 5、如果一旦给一个人延长试用期,本人不会舒服,用人单位也会别扭,故这样更加影响的是工作的效率。 本人的建议,给奖不给罚。可以规定试用期时间长一些,但是可以有好的机制,让大家可以感觉到试用期工作好,可以有晋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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