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所描述应该是应届毕业生就业问题,按个人理解,此三方协议非传统意义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对于我这样一个新人来说,这是个新问题,先把老师们的精彩分享拿来,加深记忆: 1、从文字表述中,需要界定协议的法律风险有难度,三方协议应该是意向协议,个人认为协议中应当有自动终止免责条款,譬如签订劳动合同时协议自然终止等。 2、如无此类条款,就考虑由三方协商来解决,以下思路供参考:一是安排愿意的一批,重新签劳动合同。二是等待时机,比如等待大约时长等,如果有部分大学生愿意等待工程启动,等待期间不发工资或者只要基本工资等,总之,只要学生与合作方能够达成共识,也可以解决部分学生的流向。当然,如果“合作方坚持不接收”,最好还是另寻他路。三是与学校配合分流, 从本案“学生毕业后直接入职合作方公司”,但现在遇到“资金紧张、推迟启动工程”,楼主公司、合作方、校方和学生完全可以想办法让学生重新选择其他公司入职,如果学校、老师在其中多做点劝说工作,这可以分流较大部分学生的,因为现在的毕业生,其学籍都会在毕业后再保留一定期限。四是 学生自主择业,可以与学生协商好补偿费用,以免发生集体纠纷。既然是大学生,如果就业、择业心态较好,再找到合适的工作应当不会太难。 谢谢秉骏哥老师的分享,新学生新问题,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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