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别的行业的HR,对于这个耐用消费品公司遇到的加班情况,我表示一下不理解。原因是我印象里销售类公司应该不存在加班这种说法吧。至少业务员这种一线销售人员应该不存在加班这种概念吧。他们的目标就是多销售产品,拿提成。如果客户有问题,不论是否在上班时间,在上班地点,一个电话找到销售人员,销售人员难倒说,现在是我休息时间,我接你电话,给你解决问题,公司要给算加班费的,如果公司不给我算加班费,我就不会接你电话,解决你的问题。销售业绩不理想,那就应该业务员全都开始想各种各样的办法来提高销量,而不是拿死工资吧。所以既然销售员能跟公司提出这种加班要加班费的要求来,我考虑着,原因就是真的没有业绩,底薪太少,不得不在其他地方找补点了。再一个就是公司的氛围真的不咋的,能让销售人员想出要加班费这种办法。员工一旦没有工作,工作不饱和,就得给公司找点事。 基于以上的想法,如果我是这个公司HR ,我会在制度里,明确销售人员是综合工时制,或者是说,销售人员不参与考勤,每月只看业绩,只要业绩达标,你每个月不在公司出现都行。让业务员不要有加班这种概念,他们应该有的概念,就是业绩业绩业绩,没有业绩在公司连头都抬不起来。如果还有员工有加班这种想法,可以,你不要加班,人家周六出去发传单发出的客户都是人家的。你都没有业绩,你好意思在公司待着。所以走人吧你。 可是,HR,不光是要站在公司的立场,应该是站在公司的立场,多为员工争取利益。所以当务之急不是考虑有没有加班费,而是如何把业绩提升上去,业务员周六发传单也是为了给自己找业绩,那为什么没有效果,既然要加班,那就得有效果,如果没有效果,那也得分析一下,没有效果的原因是什么,发加班费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一旦业绩上去了,老板高兴了,然后再在老板面前说说大家的苦劳,老板看在业绩的面子上,也得给大家一些物质鼓励的。这样,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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