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引发的问题,其实是岗位职责与人员管理的问题。一些特殊的岗位,单位权责定位进一步明确,处理的时候就更有力一些。权力义务总是对等,要取得更好的效果,一些付出保障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2、即便是权责定位不清楚,但未必不可以追究责任,就如同保密义务一样的道理,只是单位要做到合情合理,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3、发生问题就说明有改进的空间,改善重于追究。各种措施都的跟进,目的是让企业将来的运转更好更顺畅。
A. 特殊岗位津贴——既然发生事情需要随叫随到的,那么可以设置一些岗位津贴。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军人平时不打仗,难道就不发饷了么?不可能吧。所以,类似设备抢修、IT网管等岗位,可以考虑岗位津贴。
B. 收入修正——其实和第一点是异曲同工。你要马儿多跑,那不得多喂马儿一点草?
C. 工作时间弹性化——同样的,收入付出平衡原理,钱上不肯,那只能从工作时间上灵活处理。如果涉及到加班和紧急抢修的,那么在其他时间就要给予补假或者在平时的考勤上适当放宽。
D. 职位要求——在节假日,有些岗位甚至是高层必须要出来值班的,而且这种值班是义务性质的,那就是职位要求使然。
E. 事后补发或嘉奖——再不济,平时没有表示,若是事情发生后得到及时的支援和处理了,除了加班费的给付外,还可以事后给个表彰、年底给个先进什么的,一来可以拿正面案例做企业文化引导,二来也是给员工的一个肯定。
F. 其他可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