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体检,发现乙肝患者职工,员工人心惶惶担心被传染,且有人以健康为由要求调岗,人力资源部不知如何处理此事。
首先说明乙肝不属于工伤引起的疾病,故不用考虑在工伤处理范围之内。其次,因为该病症已引起员工的不安,该3名乙肝患者需要马上停止上班立刻进行治疗,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要明确3个员工中查出患有乙肝疾病的员工是否有试用期员工,如果出现试用期员工按照公司试用期员工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乙肝患者中的老员工,人力资源部按其相应的工作年限进行医疗期计算通知本人,并做文字性依据,工资以病假医疗期形式进行支付,医疗期满后根据病情治疗结果(无传染性后)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根据以下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3名病号就诊的同时,人力资源部通知全部员工仔细检查自己的体检报告进行排查,以免忽视病情;因是此事发生在公司内部,乙肝传播的途径可能有两种传播形式:蚊叮传播、工作密切接触者,重点排查与此三人有工作接触的员工,避免传染更多人员。
人力资源部与行政部组成传染病宣传小组,为大家提供传染病方面详细的资料(传播途径、预防办法等),下面是关于乙肝病毒的相关知识,顺便留意一下:
乙肝的传播途径:
(1)经血传播:如输入全血、血浆、血清或其它血制品,通过血源性注射传播。
(2)胎源型传播:如孕妇带病毒者通过产道对新生儿垂直传播;妊娠晚期发生肝炎的孕妇对胎儿感染等。
(3)医源性传播:如医疗器械北乙肝病毒污染后消毒不彻底或处理不当,可引起传播;用1个注射器对几个人预防注射时也是医源性传播的途径之一;血源透析患者是乙型肝炎传播的对象。
(4)性接触传播:近年国外报道对性滥交、同性恋和异型恋的观察肯定:乙型肝炎的性传播是性伙伴感染的重要途径,这种传播也包括家庭夫妻间的传播。
(5)昆虫叮咬传播:在热带、亚热带的蚊虫以及吸血昆虫,可能对乙型肝炎传播起一定作用。
(6)生活密切接触传播:与乙型肝炎患者或病毒携带者长期密切接触,唾液、尿、血液、胆及乳汁,均可污染器具、物品,经破损皮肤、粘膜而传播乙型肝炎。
61楼 小月田雨
多宣传多普及传染病的防御知识.让员工知道传播的途径,消除恐惧心理。让员工客观面对类似问题!
60楼 章小钱
在员工之间做好宣传
59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58楼 sunshinehaimei
经常遇见,谢谢分享
57楼 雀变
针对乙肝病患者要多了解下乙肝的医学常识,才能根据法律规定和医学规律来处理。即使有医疗期,乙肝也是医治不好的;如果确实需要乙肝病毒者上班,也要告诫他本人,须注意乙肝者要时常保养自己身体,警惕不能转化为其它恶性肝病才对,对乙肝患者本人要多关心;至于乙肝传染性的传播问题,作好相关解释和预防,叫其它人员放心,乙肝也不是那么轻易被传染的。
Helen770522
@雀变:Great!
56楼 街角的余温
我刚来公司,好像没看到员工体检的,只有领导。
55楼 学好并工作
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呀
54楼 速老师
亲,乙肝是永久都治不好的,也不需暂停工作进行治疗。 并且乙肝也不在劳动法所说的患病范畴内。
53楼 林昌二
学习了,谢谢!
52楼 puremike
学习了,谢谢。
51楼 松琳
我们公司有好几个乙肝携带,大家也都知道,也是一样的正常工作的,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得歧视和以此为由剥夺其工作权,而且正常的接触交流不会有什么问题,不需要恐慌,我们一般查体有问题的会通知本人治疗,按照病假工资支付,照医疗期规定来,有一年还查出了肺结核呢!
50楼 成都听雨
患肝正常工作接触不会传染,国家明文要求員工入职体检不能查此项,就是不能歧视乙肝患者。向员工多宣传
49楼 凡人在世
乙肝是一项非常难以治愈的慢性病,尤其是大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治愈率超低,并且是需要长期治疗的,如果要求职工停止工作去治疗,或者被企业拒绝录用,基本上就等于是断人生路了。
48楼 kelly549075003
@远方方方
47楼 本jamin
除了人事部知道就属于个人隐私了,为啥公司同事都知道呢!其实对乙肝病人有很大误区,正常接触交流是不会传染的,多多了解一下乙肝病况吧!
46楼 会员名字
现在乙肝好多人都有,好正常的一个病,国家都明文说了不以这个拒绝应聘者,现在还有人心惶惶的人危言耸听!主要传播途径与正常的工作关系根本就搭不上边,企业宣传很重要,应该是关爱,不是躲避,以前听这病是要隔离,一起吃饭都不行,现在更新的认识,只要你不是他的爱人,没什么要注意的,爱人有抗体的都不用担心。
45楼 远望角
你这回答等于没说。乙肝病人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得歧视和以此为由剥夺其工作权,不得变向辞退……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不发病期间是不具有传染性的,除了上述回答中的非常亲密的传染途径可能会导致传染,因此可以建议患病者病休治疗,好转后再行恢复工作。
44楼 蓝天blue白云
学习了,我正巧录用了一个疑似乙肝的的员工,正磋磨怎么办呢,太及时了!
43楼 触不可及的忧郁
没有明确应该怎么处理。我单位在检查乙肝五项时,检查结果都是直接发给员工个人的,而且不向单位通报的,因为国家有相关的法律保护此类员工的。所以本文并未完全解决出现的问题
42楼 wenkiss
这回答在忽悠人吗?完全没有解决题目的问题!
kelly549075003
@wenkiss:哈哈,终上所述就是直接开掉,只不过说的委婉些,这个就是解决方案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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