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原创,看着牛人的回答后自己的总结~ 公司事务应当从合规和老板的角度出发找到解决方案。 1,合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这约定敬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上条款可以看出,保密协议的签订并不需要另行给到补偿金,如含有竞业限制的规定则需要另外支付补偿金。保密协议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包含在劳动合同中的。此时应当回顾一下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中已经包含了保密条款确实不需要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从职业素养和法律法规的角度看,劳动者都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如故意泄露或者买卖公司信息,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因此,可以得到结论密协议的签订是属于多此一举的。 2,老板的角度。如将以上都分析都告知老板,老板仍然希望签订,可能有以下的考虑吧 a,想在公司营造一种保密的氛围,起到警示的作用 b,老板想通过保密协议的签订,看看各位员工的反应,以便后续的工作开展。 3,HR的角度。 a,与各部门老大开会沟通,保密协议的作用,意义,老板的意图。 b,与公司的关键岗位人员单独沟通。 c,以上两部分员工都签订了以后,再与剩下的同事签订合同。 通常情况下,员工不会因为一个保密协议就有很大的意见,多是借这个事件来表达对公司的诸多不满,需要就这个机会收集员工的意见。向老板汇报工作时,可以将意见以及自己的一些的建议一起呈报。同时可以将同事签订保密协议时的反应都一起呈报。 总之,问题不止是问题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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