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关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都是无效的,因此造成的损失应该是由企业来承担的。 于该企业而言,我觉得老老实实的帮员工把工伤医疗费用给交了吧,不然后果更严重,比如说: 1、此事一发生,大家都会非常关注,从而让不懂这些事的其他员工也知道了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大家都跑去仲裁要求补齐这些年的社保费用; 2、如果该员工去劳动局仲裁的话,那可能引进社保局的注意,以后有事没事跑来审计你们公司一下,得不偿失。 所以好好与员工沟通,支付员工工伤费用,毕竟这次事故不大费用应该也不高。好好沟通,合理处理,别把事情给闹大了,毕竟在公司理亏情况下,本就是弱势群体的员工就更会得到相关单位的支持了。 再补充一点: 当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依法给员工购买社保。对于主动不愿意交社保的员工,企业为规避风险,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说明劳资双方依法缴纳社保对双方的保障,公司和个人都应该缴纳社保的义务。 2、个人主动不愿意缴纳社保,应签订“放弃社保缴纳意向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3、在劳动合同注明员工的实际工资,不含社保部分。 4、公司缴纳社保部分,专项发放或做好流水单,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其中,2,3是企业规避风险的重要举证材料,是规避风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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