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资工作者,不但人资专业理论知识要熟练,而且要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包括国家级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工资支付条例等,还应当熟悉当地省、市的劳动法规,这既是企业劳动用工必须遵守的,又是人资工作的行动指南,否则,将可能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劳动纠纷。针对本案,以下处理方式可借鉴: 社保的强制性 社保法对五险是强制性,甚至有的地方对住房公积金都是强制性的,不因签订了《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协议》而免除公司在社保方面的责任,包括补缴员工社保费用、员工在工伤/生育/医疗/失业/养老等方面出现意外情况时,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费用和损失,包括本案中的员工手掌被砸伤引出的各种费用。 所以,该员工受伤后用去的医疗费、误工费、补偿金等,应当由公司全额承担,即使诉讼,法院的判决也是如此,这在社保法中也有明确规定(社保法第41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协商处理为好 如果该员工受伤一事用诉讼的手段解决,其影响将在员工中呈放大效应,同时让员工清醒认识到公司未依法购买社保,对自己的利益侵害是非常大的,进而纷纷要求购买社保和补缴欠缴,甚至以此为由提出离职,还可以让可能给予经济补偿等。 所以,公司应当主动找到该受伤员工和家属协商,客观的分析受伤过程,指出员工的一定责任,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的形式各自承担一定费用,如果能够达成一致,可以较快处理事情,及时签订再不因此追究公司责任,也可以将负面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即使是全额承担费用,其实对公司也是划得来的,至少将可能导致的连锁影响控制了。 意外险一定要买 由于服装厂接触的机器设备、利器等较多,对员工身体伤害的风险性比较高,即使企业为节约成本,对社保问题国家采取“民不告官不究”的政策,让企业侥幸想通过与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来蒙蔽员工,从而达到节约人力成本的目的。但是,如果员工真正出现工伤时,其费用还是需要由企业来承担,为解决这一费用承担问题,各商业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险是可以的,平均每年每人的保费在200元左右,需要视行业和购买的档次来确定,总之,购买后,员工如果出现伤害事故,可以将企业所承担的费用转嫁到由保险公司承担。 遇一起处理一起 为转嫁工伤带来的费用,可以购买商业意外险,如果员工请求门诊/住院费用报销、生育补贴、失业金领取、养老金领取等怎么办,这可难以找到如商业意外险一样的转嫁机构了,如果真遇到员工来纠缠,只能遇一起处理一起,只有协商,一句话,拿钱消灾。 招聘时选人要注意 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员工年龄、工作责任心、机灵程度等都要认真考究,那些显得“笨”的人比较容易出工伤。这个只能在招聘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虽然能够感觉出来,但如果要总结几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