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义务就要依法处理
作者 Luuuna
2015-10-28 09:00
458
虽然国家规定社保缴纳应按照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但实际上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不低于最低缴纳标准,社保部门也不会审查。
我们公司就是上述那种按照最低基数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以往一直都是这样操作,没有遇到任何问题。但是,最近有一个员工向劳动局投诉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并要求公司补齐以前未足额缴纳部分。由于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不知道如何处理。
请教各位牛人,如果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有哪些风险,该如何防范风险?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公司该如何应对?
虽然国家规定社保缴纳应按照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但实际上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不低于最低缴纳标准,社保部门也不会审查。
我们公司就是上述那种按照最低基数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以往一直都是这样操作,没有遇到任何问题。但是,最近有一个员工向劳动局投诉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并要求公司补齐以前未足额缴纳部分。由于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不知道如何处理。
请教各位牛人,如果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有哪些风险,该如何防范风险?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公司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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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历过类似的情况。
首先纠正一下题主的一个错误:“只要不低于最低缴纳标准,社保部门也不会审查。”实际上的情况是,最低基数就是所谓的下限,你实际上也做不到这点。另外,社保局每年也会主动稽查,而如果你们单位的员工社保基数大多数人是下限的话,这是属于异常情况,通常社保局会关注的。
其次,对于牛人分享的,很赞,但是有几个地方也要纠正一下: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这个只是医疗、生育和工伤的下限,养老和失业是40%的规定。
2、让员工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我个人认为不妥。个人的自主选择不能免除单位的法定义务,而且员工签字了也不能最终作为“铁证”,一旦员工反悔最后主张单位没有据实缴纳社保,说一句“非自愿签字”,单位也还是有补缴的风险的。
社保这方面,确实大大小小的内容非常多,而且切实关系到员工的“钱”的问题,随着法制意识的普及,员工越来越关注这方面的内容,而且随着所谓“社保库里的钱少领退休金的人多”这样的资金缺口,社保局是愿意让资金入库的。所以还是要做好风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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