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业限制,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钱:签多长时间的竞业限制就要给多长时间的钱,但不能超过二年,对于钱有最低限制
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二.劳动合同的服务期协议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约定由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
法律条款:
第22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1. 试用期做服务约定无效
2. 要求是专业的培训
3. 一般的工作入职培训,上岗培训不作数
【协议】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有明确规定,内容如下:
第23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4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注意要点:
1.证明该员工在同行竞争对手公司上班,最好能够取得其在这家公司上班的工作证、胸牌、入职表、劳动合同书等证据,只有这些证据
2.是否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补偿金,(该员工离开后是否按月或一次性给予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没有支付,该条款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说公司没有追究其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若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停止支付离职人员经济补偿,则有可能承担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风险。
协商后再诉讼
即使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事实和证据充分,而且公司也给予了相应的补偿金,也应先本着和谐、稳定和长远相处的角度,先协商,实在达不成一致意见后再诉诸法律,否则,即使赢下官司也会输掉在职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热爱。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在离职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进行评估,用人单位可在协议条款中,要求员工离职后,提供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按月支付竞业补偿,并可知道员工近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