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最近就有一个实际的案例,由于公司一贯使用的劳动合同并未清楚写明薪金数额,一位员工就是不肯签合同。 对于公司来说,这样做是为了规避离职风险以及社保最低基数 而对于员工来说,合同中一些类似:薪资不低于国家最低标准,按照本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之类的字眼难免让人认为公司不够诚信,担忧公司会对薪金额度变化,对自己没有保障。 并且在这同时他也向法律相关途径咨询过,对方让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签一份没有明确的合同。 所以这位同事宁可离职也不愿意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认为是公司诚信有问题。 这确实是件难办的事情 其实身边大多数朋友呆的企业,除了国家单位或事业单位有标明具体数额,一般都是以同类合同居多。 大部分员工法律意识没有特别高, 觉得大家都是签的同一份合同,肯定也没有问题,也就签了。。。。 有没有牛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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