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伙伴们都在追剧《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有人说这部剧描写了职场的拼杀,十分惨烈。忍不住好奇心,小七也快进着看了一下,从开篇赵小亮被辞退到剧终,他的职场之路似乎满是阴谋陷阱,颇为曲折坎坷。可能是我脑容量不太够,总是看的迷迷糊糊的。唯一确定的是,这里面有太多的欺骗,出于自我保护也好还是什么其他不可告人也好,结局却轻易的一笔带过,有些草率。
“北上广不相信眼泪”,这究竟代表着什么呢,也许是想告诉我们,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职场,唯一要不得的就是软弱。作为职场的一份子,不管作为什么样的角色,都由不得心软或是脆弱。作为企业的HR,尤其要“铁石心肠”。
前文也说过这个案例:
销售部们有一名小伙伴在跟客户电话沟通的过程中,言辞激烈,而且由于挂断电话时带口头语的关系,被客户投诉至客服总部,又转发到总公司的监察组。由于公司的业务电话自带录音功能,口头语被清晰的录在了电话录音了。总部监察组发来的处理邮件中附上了这段完整的录音,证据面前,任何言之凿凿的辩解都苍白无力,但是由于这名小伙伴刚入职业绩就不错,分公司销售部的领导纷纷求情,甚至说动了大区的总监帮忙,然并卵,总部的答复中这样写道:“若是因为业绩好就可以求情,那以后各个团队都会来说情,那置公司的制度于何地呢。”
因此公司根据规定,辞退了这名员工,并对该团队加以处罚。
因为负责员工关系,所以这个小伙伴的入离职都是我来做的。做离职面谈的时候,这个我的同龄人红红了眼圈,眼眶里的眼泪几近夺眶而出。说真的小七当时是有些心软的。然而总部的处分并没有错,我们无力改变。
遇到这种情况,心软算是一种人之常情,纵容一次可能就会有下一次,长期以往,必将对公司的形象有所损害,这种损害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公司绝不能因为一名员工砸了自己十年才建立的形象。
何止是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呢,职场之中,无论你身在何处,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总是要承受相应的代价。作为HR,我们要知道的,辞退不相信眼泪,一定要相信证据。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情形,其中第三十九条是在员工有过失的情况下做的规定。对于这种情况的辞退,尤其是需要拿出真凭实据的。当然,我们从员工一入职开始,就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预防,像对公司员工手册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学习和签收一定要规范,(之前有很多因为签收写在没有标题页而导致仲裁失败的案例)员工过失的证据也要尽力清晰完整,才不会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莫离姐姐有句话说的很对,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资源,不要随意炒人。正如我们的名称,Human Resource。我们要做的就是维护好,利用好这一资源。但是,对于无德的资源我们是要坚决摒弃的,以免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凡事讲究证据,不仅能避免风险,更是严谨工作,对我们自己的尊重。
就像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我们辞退员工也不相信眼泪,我们相信的,只有证据。
提醒:有木有觉得这位HR写的特棒!您也来试试,写写“炒人和被炒”这个话题,说不定写得也很不错!而且参与投稿有大奖,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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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和路雪Katherine
25票,耶!支持~
10楼 秉骏哥李志勇
十多二十年前就有“深圳不相信眼泪”,也是我亲身体验的同感,唉:人生来就是为“斗争”准备的,24票支持。
9楼 九月的微笑
手起刀落,也有人情味。
8楼 KedearJiang
点赞支持~~~
7楼 闫轶卿
我是《老HRD手把手教你做人力资源管理》的作者闫轶卿,赞同HR的工作要相信证据,同情心必须建立在原则的基础上。
MissPuff77
@闫轶卿:谢谢闫老师~~~关注您好久了~~
6楼 乐橙jenny
我们从员工一入职开始,就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预防,像对公司员工手册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学习和签收一定要规范,(之前有很多因为签收写在没有标题页而导致仲裁失败的案例)员工过失的证据也要尽力清晰完整,才不会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请教:签收页写明员工手册或制度标题,可以么?还是一定要签名在文件标题页?
MissPuff77
@乐橙jenny:可以专门制作一个签收册,每页注明相应的标题。我们是分开签收的。
5楼 辛占华CHO
情理法,法理情。能提前解决问题总要比刀光剑影好。
4楼 summer冯
嗯,杠杠的
3楼 辉昕
就像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我们辞退员工也不相信眼泪,我们相信的,只有证据。投票,感觉这句不错。
2楼 Anjinggirl
写的好实在,值得投一票,赞
1楼 大卡
就像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我们辞退员工也不相信眼泪,我们相信的,只有证据
MissPuff77
@大卡:大卡棒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