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醉了,我没醉,很清醒很理智,一是经历过上市公司用这种方法裁员,而且与本案是惊人的相似;二是认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发生任何事情都不应当感觉到奇怪,大公司就不可能违法裁员吗?小公司就不会依法经营吗?都是定势思维在作怪。所以,对变相裁员,弱弱的理解如下:
灰常正常 可以理解
蛇吃青蛙,如果站在青娃角度,无法理解,凭什么要吃我,但如果换在蛇的角度,不吃你,我怎么活或者怎么活得更好,成吉思汗横扫欧亚、德日意发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用如此思维来看待,将不觉得奇怪。那么,上市公司变相裁了员,就应当上审判台吗?怎么了?不可以裁吗?
凡是公司,其经营就可能有谷/峰之分,市场瞬息万变,价格涨跌难测、客户难以左右,成本增加、收入减少,导致经营困难是非常可能的。然而,若要降低成本,原材料、水电气、设施设备容易吗?提升销售或服务价格可能吗?即使有可能,谈判时间与操作流程绝非一二周能够搞定的,而且暂时的稳定,日后也可能反弹,导致成本仍然要增加。
然而,如果从人力成本来打主意,少用人或降工资是最直观看得到的节省,即使是一个管理白痴都知道裁员可以降成本。至于裁员采取了调岗降薪、末位淘汰等措施,其实,对我们人资者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了。
愿打愿挨 别人难管
如果用法律思维来讲,以架构调整为由,强制要求员工转岗,而且转岗后底薪降低,还实行末位淘汰等,这些都可以说是违法的,员工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都能够争取到自己的利益。我们曾经就有因不服“架构调整而要求转岗”的员工去仲裁而获得双倍赔偿的。
但是,公司虽然做出如此要求,但员工如果同意并签字,到新岗位上班并享受着新的低待遇,且不去到任何部门主张自己的权益,也就是说认可这种转岗,那么,别人也难以有所作为,也就是这种做法符合“民不告、官不究”的法理精神,进行可以如法炮制,让公司这种转岗成本经验得到推广,其他人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公司因此而节约成本。
这种做法在不少行业经营效益非常不景气的目前,是有一定市场的,因为并不是每位员工离开公司后都能够谋到新的工作,所以,他们愿意接受更低待遇的转岗,至少可以让自己不用离职,让自己的社保得到连续,不用花时间再去工作,没办法,别人愿意。
不少都走 管理钢丝
虽然没有详细资料和统计,但在与多位老板和HR同行交流中,都可以了解到:在员工使用上,完完全全遵守劳动合同法或当地法规的企业,实在不多,相反,多数企业都是游走在法律的边沿,也就是向员工的心理最大承受能力要施压。即:不断用违法行为来试探员工的心理底限,员工若起来反抗,要么回退一步让员工不再闹,要么施压强制员工接受,总之,总想少付出一些。
具体来讲,这些违法行为的现象有:劳动合同中写明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费的标准、缴社保以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为标准、六天制不给加班费、培训和开会在下班后进行、要求提前十分钟上班延后十分钟下班、加班不足1小时不给计算加班费、招用未成年人、实习生不给工资、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强制降薪转岗、用考核方法设置末位淘汰、劝退三期女工或其他在职员工、买通仲裁员等诱骗员工接受不合法条件、培训或保密竞业限制协议存在员工赔偿额过高、让员工书面承诺不购买社保、扩大派遣员工使用率、超时加班、工作条件达不到基本要求等。
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和完成就业率,包括政府在内,在一些会议上都会暗示主管部门,在面对员工仲裁时,要协商、解释,维持一方平安与和谐,不能损害公司的利益,否则,地方GDP就会受到影响。特别是那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一旦成为当地纳税的前N十强,基本就成为了政府的重点保护对象。
曾经看到一名前去申请仲裁的员工,材料递上去的第二天,街道办、社区、工业园区甚至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都打电话给他,劝他算了、接受公司的辞退,否则出现任何后果,这些部门是不负责任的。听到这些,有几个不吓倒不服软的,毕竟咱老百姓,求的是安稳日子,今后还有那么多日子要走,父母、子女、亲戚朋友如果因此惹祸上身,那就划不来了,从古到今,民不与官斗,鸡蛋不能与石头碰,财大气才粗、声才高、骨才硬,天下臣民、莫非皇土,这是社会现实,不能“不到黄河心不死”,那么多血的教训,不能去试、没本钱去试啊。
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部分,去叫板、不适应还不行,一句话,只要不非常过分,就别去叫真儿了,有本事,当老板剥削别人去。
正因如此民奴思想,让那些在钢丝上行走的管理越走越大胆、越走越远、越走越稳,甚至如平路般,然而,如此思维怎么与国际接轨,怎么WTO,怎么SA8000,不可能让老外永远用门缝来看我们吧,不可能我们永远只做代加工挣少得可怜的血汗钱吧,也不可能让贫富悬殊越拉越大吧,毕竟让那些穷得只剩下一条命的人很多时,金字塔顶端的人是难以坐稳的,所以,协调发展是多么正确的指导理论啊。
您若有职业、人生或其他方面困惑,可与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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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楼 同行者
谢谢分享,学习了!
143楼 进行中
谢谢分享,学习!
142楼 想学点东西
现实就这样,学习了。
141楼 人力倪倪
学习了,谢谢分享!
140楼 李沐
……生无可恋的赶脚!
139楼 抬头微笑1121
分析的真好,很多企业都是财大气粗游走在钢丝绳边缘。
138楼 秀熙
完完全全遵守劳动合同法或当地法规的企业,实在不多,呵呵,你说的只是私企而已,外企和国企就不这样。
三茅打卡总是有些在不规范的私企里工作的HR卖弄一些整人的技巧,我也只能呵呵,虽然HR视为企业打工,但是不要忘记HR整出来的那些所谓的技巧同样适用于自己,守法是一个企业最基本的要求,如果遇到那种不守法的企业,自己就应该远离去那些守法的企业,至于能不能去的了,就看个人能力了
137楼 枫竹依婷
不断用违法行为来试探员工的心理底限,员工若起来反抗,要么回退一步让员工不再闹,要么施压强制员工接受,总之,总想少付出一些。非常赞同!
136楼 新钓客
感谢分享!
135楼 贝拉兔
的确如此,不到黄河心怎会死。
134楼 cynthiadeng
民奴思想,说的真是到位
133楼 夏真木子
谢谢分享!现实很残酷,所以才需要我们去改变。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作为HR,个人一直觉得还是需要正能量和传播正能量的。
132楼 浅草梦
这么一说我感觉好渺茫,不如去考个公务员了
飞魂流星
@浅草梦:我都后悔没去考公务员了
131楼 浅草梦
这么一说,我觉得前途好渺茫,感觉不送考个公务员了
130楼 粤中山HR吴
说的太露骨了这样不好,好像其他HR不知道您说的一些企业的违法行为似得,那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我们要探讨的是面临公司违法裁员HR作为最前沿的“消防员”该如何游刃有余的去应对,这才是核心点。
129楼 兖州好乐杯
经典,学习了
128楼 土豆嘛嘛
学习了
127楼 故意安静
在深圳可能好点,仲裁部门一般比较偏向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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