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老板又找到了一个人事经理(哎,上帝啊!)
人事经理办公室的电话又响了。
人事经理:您好!
胖老板:我说那个谁谁谁*(每次都记不住人家名字,也难怪,死的都太快,)
人事经理:哦,老板,您好!有事吗(这位相当儒雅,真心客气)
胖老板:你到我办公室里来,跟你谈谈目前我们公司以后的经营战略(哇,长知识了,知道有个名词叫战略了)
人事经理:好的,您稍等,我马上过来。
人事经理来到胖老板的办公室眼睛都睁不开了(原来面试在会议室,没进那间办公室,其实他不知道进去了就命不久矣。对了为啥睁不开眼睛呢,因为老板办公室相当相当的——金),金色的办公桌,金色的沙发,金色的玻璃柜,恍惚间看见一个圆圆的身体坐在巨大的金色老板椅里。
人事经理:老板,我来了。
胖老板:哦,谁谁谁,过来做。裂开了金色的大黄牙,给了人事经理一个灿烂的笑容。(这个人事经理可是燕京大学请来的高材生,花了我好多银子请来的,怎么这次也不能挂的这么快,好歹得赚回来。——老板的心里活动)
人事经理:谢谢!做了下来。
胖老板:の~~~~~~~最近记性不好,一时半会想不起你叫啥来着了,不好意思啊(胖老板难得的客气),你叫什么啊。
人事经理:老板,您就叫我谁谁谁好了,名字不就是让人记得吗,干的都是一样的事情,叫什么都可以(妈的!连老子名字都记不住!——燕京大学的高材生也会在心里爆粗口的)
胖老板:(孺子可教也——其实老板心里想的是这小子上路子)哦,好好好,谁谁谁,这次叫你来是跟你谈谈我们公司的战略那个那个(一时间记不住规划这个词了)咳咳咳,就是战略。(为了镇住这小子特地找了本书看的,翻开了个头上面写着战略,后面就打呼了)
人事经理:老板赐教。
胖老板:你看我们企业不容易,100多号人,要经营,要发展,要吃饭。5年以内,我们要上市,要在创意版(其实叫创业板,这位可真够创意的),香港的那个叫什么,还有美国的拿来得客(纳斯达克)上市。我们现在是100人,5年内我们要发展到10000人。你觉得这个规划怎么样?
人事经理:.....(保持微笑,镇定镇定再镇定)老板英明,老板威武,这个战略规划非常宏伟,只有老板您这样的胸襟才能设计出这样的高端大气上档次。
胖老板:但是,我们前面的人事经理不给力啊,活的....咳咳咳咳,干的都不长,我有点想法他们都没法执行(这还真没法执行,哎!)。今天我是来跟你说我们现在的问题的。这个工资、社保、这假那假的,成本太高。严重的制约着我们公司的发展。还有现在的员工也不好管,搞了个90后出来,一点都不像我们50后、60后、70后那么好管,肯干活。你们人力资源部门不能不招这些90后的吗?
人事经理:老板对不起,我的工作做不到位啊,现在00后的孩子还没长大呢,市面上50后、60后能像老板这样年富力强的人非常少了,老板为了事业鞠躬尽瘁啊,我等深深佩服。70后虽然肯干,但是不识抬举啊(要顺着老板的思路),要的工资高。80后虽然听话,干活却不如70后,要的工资比70后还高。就90后现在便宜。为了从成本上考虑,也为了企业将来的发展,走向国际化必须现在储备90后,当然这个是我能力不强,不能很好解决人力成本问题,惭愧啊。
胖老板:恩,这个我不怪你,你在我这工作,我一定会支持你的。像这次就是你大展拳脚的时候了。你看能不能把这些条条框框都去掉,合同我们不要跟员工签了,你也是。还有社保我们也不要交了,几十年后还不知道怎么样呢,交了也白交。去拟个方案给我,看怎么最省钱最安全。
人事经理:老板,您这么说,真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您是我见过最替我们底下人着想的老板了。自从那个08年劳动合同法出来了以后,我们人力资源多了多少工作啊。可是我告诉您,不签合同、不交社保,赔钱多啊,多一倍都不止。我也恨我们这个政府啊,出了这么一个拖社会主义大腿的法律,这个是社会的倒退。
胖老板:什么?劳动合同法,还有这个法律吗?都怎么说的?
人事经理:恩,让我慢慢跟您道来: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个要求我们必须书面订立劳动合同。(要三十天内哦)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老板,您看,这个不签合同成本还是很高的,到时候员工到了监察或者仲裁,我们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工资的双倍赔偿啊,签个合同,不过两张纸的成本,所以您看合同签一下也没啥关系呀。
胖老板:但是合同里能不能不写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啊
人事经理:老板,没这两样,这个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了,虽然我也知道这两项太敏感,但是没关系,之前合同不也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签的吗,以后我们也还按照这个优良传统一直执行下去,好的传统我们要保持。
胖老板:那保险呢?
人事经理:哎呦,老板这个保险也是要有的,您不交保险,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您还要赔经济补偿金呢。虽然成本上去了,但是我们是按照最低的基数来交的,虽然每年的社保基数申报比较麻烦写,但是请放心,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Hr技术我熟练掌握了,可以给您剩下不小的一笔开支。再者,您的企业也是生产型企业,万一出了工伤,再严重出了工亡,这个钱赔的老鼻子去了。花钱买个心安吧。
胖老板:哎,做个企业咋就这么难呢,你说我能耐再大,这地花点,那地花点,这都是我一分一分挣出来的啊。算了,合同和社保你还是去办吧。但是我看这合同上不是有试用期吗?要不我们试用期签个1年,过了试用期继续签试用期行不?我们这个合同干脆一直把试用期签下去怎么样,这样我想让谁走就让谁走。
人事经理:老板,我特能理解您,我也想这样啊,但是不行,您看: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还有试用期是把双刃剑啊,您是可以提前三天开了人家,但是同样人家也可以啊,这年头招聘个人也不容易,让他们能安稳的工作,给点甜头(其实想说诚意的,但是不行,老板要这么说,怕是觉得我说他没诚意,不能触碰这个炸弹),这不也显示我们这个公司国际化形象吗?我们还要上市呢。
胖老板:我看到不是有培训、竞业那个那个限制吗,跟他们签这个。
人事经理:哎呦,我的老板啊,培训在试用期做服务期约定是无效的,签了也白签,而且即便做转正了,签这个服务期协议那我们企业也得证明给他做了培训的,而且还是专业培训。一般的工作入职培训、上岗培训都不作数。说到这里,上个月跟德国的公司有个合作,让我们派人去到那做技术培训,有笔费用您到现在还没同意呢,拖了一个月了,在这么下去事情就黄了,您新上的生产线到时候没人会使用,损失大了。
还有竞业限制,这个可是要给钱的,员工辞职我们还要给一笔钱给他呢,您签多长时间的竞业限制就要给多长时间的钱,时间还不能超过二年,而且这个钱还有最低限制,在我们江苏,不能低于原工资的三分之一,而且对人员也有限制,只能是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这样的人员才能签订这个竞业限制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胖老板:那这些普通员工怎么办?
人事经理:这些人员我们可以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范围包括:客户信息,合同、往来文件、管理信息、人事信息等等不能为外人知道的,签了这个,虽然不能绝对的杜绝到我们竞争对手那去,(你把员工满意度提升了比什么都强,这会子怕了)好歹对员工有些威慑作用。
胖老板:你的培训费用我一会就签,记住找合适的人上这个项目。还有上次你呈上来的续签劳动合同人员报表,合同我们都签过了,怎么还要再签,不签行不行。还有几个人还要签无固定,你不要我老命吗?
人事经理:劳动合同法在这里的规定: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您的意思我明白,续签合同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和未签订一样,这在苏高审委14号文第三条有了规定,要双倍赔偿,你看国家不是没事找事吗,给我们人力资源工作带来了多少工作量,哎。
无固定您放心,这个是我们企业的态度,其实和签固定的没太多区别,其实政府也挺恶心的,深怕我们员工去领失业金,合同到期可以领个失业金,但是签了无固定要不就是单位辞退,要不就是员工辞职,员工辞职就没有失业金拿了。这种政策我已经广泛宣传过了,在续签意向表上,员工们都是写跟我们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资料都在这呢,您看。
对于这个续签意向表,之前我已经跟你汇报过那几种可能性了(看前期打卡内容吧)我们人资部门也是严格按照时间的序列,提前45天给到部门,部门反馈意见后,我们已经汇总好报表给您做决策,东西在您这,请您今天一并提出意见吧。
胖老板:东西我看过了,就按照你的意思办吧,但是有点,有几个人要调到新厂址那边去,你去办这个事情吧。
人事经理:の~~~~~~~~~~~~,老板,工作地点属于合同要件,如果做变更,得要得到员工的同意,并且要做书面变更,要是岗位也变更了,那更是要做这个程序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胖老板:谁谁谁,我是对你寄予厚望滴,这个事情就交给你处理了。
人事经理:好吧,我想办法吧。那我先出去了。(第一个全身而退的人事哦,欢呼)评论全部评论(253)我参与的评论分享到: 收藏 322fionaw 0秒钟前
这个故事特别吸引我,是因为我觉得现在碰到的老板基本都属于是这个类型的,很有代表性,除了这个之外,另外其中的知识也是需要我们HR们掌握的,能够背出来是最好的,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碰上这样的老板,或者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做好万全的准备,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