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有公司的制度。既然历来有这样的规定,我觉得员工还是应该积极配合“乐捐”。
其实这确确实实不是钱的问题。作为一个公司的领导或骨干,50元一定不是什么大数目。只是这个钱,员工觉得“捐”不“捐”得舒心。亦或不愿“捐”是由于面子问题。既然老板发话了,作为一名HR还是要站在公司的立场来对待,这就要看HR做思想工作和说服他人的能力了。
首先要和被“乐捐”的人说明,这次周例会迟到已是既成事实。试想如果这次大家都可以不“捐”,恐怕下次例会还会有人迟到。这可是老板开会,是否领导也太没把老板当回事呢。而且不“捐”,制度规定的权威性何在?愿不愿意“乐捐”也可看出领导们的思想境界,如果公司真想把开会守时作为管理的一项突破,动真格的话,那么以后不管是老板还是领导违反,都应该一视同仁。会管理的领导,虽然自己被罚了,他会把这次被罚作为一次升级管理的契机,在部门开会的时候,他可以宣布部门例会也是一样的,我开会迟到照样“乐捐”,大家违反也不例外。
其次,7-8个人没来,可能有他们没来的原因。毕竟是老板亲自召集开会,我想敢故意违抗的人应该还是少数。在我们企业,什么会到会率最高?答案是老板主持或参加的会议。我认为可以让他们给出为什么迟到的理由,你进行核实。如果确实由于工作原因或紧急情况需要处理才迟到的,可以本次免于处罚或减半处理。但是警告或通知公示是必须的,只是在后面注明由于什么原因本次免于处罚,而且提醒所有人要缺席或迟到必须请假。
第三,HR劝劝老板,这些人毕竟是公司骨干,将来都还用得着的人。现在公司还小,正是用人之际,得饶人处且饶人。处罚2-3个没有正当理由的迟到者,即保全了老板的面子又起到了“杀鸡骇猴”的作用。
第四,在一些外资企业,是不会轻易去处罚员工的。如果同一个员工违规,第一次一般都是上级领导提醒,第二次上上级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是上上上级严厉批评及警告,第四次就直接请他打包走人了。不会有“罚款”的管理形式。有些民营企业不敢说“罚款”,将罚款美其名曰“乐捐”、“水果基金”、“绩效扣款”、“善存”等。我提个建议将罚款改为类似交通违法的累积记分制度。你要说某驾驶人违法,首先这些人必须经过考试拿到驾照的。因此公司的员工手册或涉及到所有罚款的制度都必须进行培训和考试,员工签字并公示制度。一年可以给员工几次违规的机会,累积多少分将被“吊销驾驶证”。哦,不是“吊销驾驶证”,是他该和公司说“Bye-bye”了。
第五,这种人以后还可能发生,要提前预防。有些会议如果不是例会,组织方没有通知到位的情况也可能存在。比如重要会议、重要参与人要电话、短信双重确认。不要以为发一个通知、一封邮件他们就一定能看到,因为有时即使看到,他们也装作没看到。
第六,我认为既然是“乐捐”的钱,这些钱就不要进公司账户了。公司也不缺这几个钱。干脆建一个“乐捐”基金,把这些钱奖给做得好的员工。毕竟一个公司不能只有负面激励也要有正面激励。这就是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样HR说服别人“乐捐”也理由充分一点。
在一个企业到底是“以罚代管”好,还是“以管代罚”好。现在没有确切的定论,根据公司的发展阶段、企业性质和实际情况而定。处罚的关键是“服气”,不仅口服还要心服,处理得好不好可以衡量HR的沟通和说服能力。我认为一个优秀的HR要能在老板和员工之间游刃有余、巧妙周旋。换句话说,HR就是要站公司的角度,用员工乐意接受的方法处理问题。
35楼 mireiC
嗯..这是企业最常见的问题了。一说到“罚”字 每个员工意见就很大了 今天领教了
34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33楼 道清
本人认为:
1,有制度必须执行,不能选择性执行,既然公司有针对迟到的处罚制度即“乐捐”制度,就应该执行,而且是每次都应该执行,而不是只有老板要求了才执行。即使是老板迟到了,都应该“乐捐”,这样更有示范性和说服性。记得我
之前服务的一家公司,也是对开会之类的迟到有处罚规定,有一天公司老总自己迟到1-2分钟,他立即道歉,并把罚金当场放在了会议桌上,所以员工也遵守!
2,迟到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不管什么理由,准时是一个好的品德!!也许我们在一个不是那么在意迟到的社会环境中长大,好多人对迟到不以为然,不认为是错,就像本案中提到的几位员工不接受处罚一样,我觉得他们很可笑,做错了还理所当然。他们可能说自己忙,或者怎么怎么样,总是有原因,但是有没有想过在会议室有那么多人等着你,别人不忙吗?别人就吃了饭没事做专门在那儿等你??如果会议不用你,公司不会安排你参加会议,如果自己不能按时参加,应该提前说出来,公司可以另行安排或者调整时间。公司应该把这一点作为对员工的素质教育进行培训。
32楼 mini山楂
thx
31楼 楊聰
捐了比直接处罚强
30楼 江舟渔者
学习了。
29楼 遇上百分百
分析一下形成的原因:
1、乐捐制度一直在那里摆设
2、相关制度执行人员没有适当的执行该制度
解决办法
1、入职人员需要每人都签《员工手册》同意表,《员工手册》上面有对开会迟到等的乐捐款项的说明
2、制度执行部门需要适度严格的执行该制度,对于第一次犯的人,可以提醒一下,第二次犯的人直接按照制度执行
3、开会通知人员需要提前的告知各位,比如公司群里面,毕竟大家每天都有重要的事要做
4、建议每月有一场常规文化和制度培训、座谈等 。
5、建议乐捐款项用途公开,最好作为职工福利。
爱思考的王者仁和
@遇上百分百:学习
28楼 平凡幸福
学习了,谢谢分享!
27楼 6哈呼呼6
我们公司也有乐捐这种情况,违反会议纪律就会乐捐,新员工培训的时候都会跟大家说,开会或培训的时候,旁边放捐款箱,会议中一旦出现违反纪律人员,会议组织者会当场公开要求乐捐,连总经理也不例外,这样大家不会出现不交钱现象。乐捐的款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入乐捐基金并公示款项收支,在以后的会议或培训中将会用这些钱买些小礼物,送给会议表现优异者。
26楼 昵称好难想
谢谢分享
25楼 yan2012
我们公司也有类似的 但好像从来没认真执行过,迟到的都有这些那些的理由。
24楼 小娇JOJO
一个公司如果连领导都没有时间观念,违反公司制度不愿意接受处罚,那如何代领下面的员工,如何要求下面的员工做好,作为领导就应该以身作则,如果做不到就说明意识还不够。
23楼 许小婷
恩,作为HR首先是要为老板考虑周全,hr也是员工和老板之间的桥梁,前期的面试,入职,基本法的一个宣导,公司的规章制度,先理后不乱。
22楼 欢乐团契
学习了。
21楼 lhjq
学习了
20楼 蓝色月儿520
学习了。
19楼 默默守候
写的确实不错,受教了,我们现在还是以直接罚款的方法,效果也还不错
18楼 爽歪歪123
说得好
17楼 上官灵真
分析得很透彻·谢谢
16楼 新钓客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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