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类人在岗位心不在岗位的老员工,早点劝退要好些。就本案例,该名员工善于研究劳动法律,那么想让其离职又不愿意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可能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首先要分析该员工的实际情况,他本人是要面子体面的离开,还是要钱。当然,我们还是要尽量体面的让他离职。从酒店开业起,他就入职了,应该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如果直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赔偿金一定不少,如果能协商一致,尽量少赔偿点又能达到目的,可以让他风光地离开,这样最好不过了。 解决这类员工不是HR最困难的,怎样去杜绝类似的问题,才是HR应该思考的。为什么我们的制度起不到约束的作用了?是不是我们的薪酬不能很好的激励员工?我们对员工的考核流于形式?作为HR,应该深思,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出解决的方案来,而不是等到出现的问题才想着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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