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率的考核不仅仅关乎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也应该承担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主要在于从哪些维度去考核不同的岗位? 比如,考核招聘的人员离职率是不是主要侧重在试用期阶段,考核的比重占整个考核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确认,留住员工是人力资源部跟用人部门共同去完成的一项工作,不应该明确的切割,比如说在员工不管是试用期还是在职期间可能对于职业技能的晋升或者是提升有需求,那么咱们培训的同事就要针对需求去做相应的培训,另外员工对于关怀的感知,要从员工关系组那里的言行会比较直接的感受到,尽管个人在部门中是否适应团队的节奏、氛围甚至领导的风格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员工在公司能呆多久,但是我们作为支持和服务的人力部门不应该偏激的全部将责任推给用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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