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案例:“为了啥为了谁,要让朋友去哪儿?要割肉哪能不见点血!?”案例不好出彩来凑热闹的。 案例概述与问题:1.某大型上市公司X房网,以架构调整为由,强制内容编辑转岗销售;2.降底薪,并制定考核制度,采取末位淘汰制,连续三个月不好的,会降级降薪,直到辞退。3.主任是帮小文子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地搬运“图书大礼包”给各位同仁发货累着了?还是三茅元旦犒赏主任:喝的酒还没醒呢?(反正都没见过面、也可侃侃山)问:怎样看待变相裁员? 案例分析与观点:变相裁员是辞退员工、炒员工途径之一,看上去更官方一起、好听一些;或有一分让员工自离更有面子在里面。或许企业有心口难开、心无力、或……。实际情况可能很复杂、也很简单,味道也会不同。 案例这种大幅降薪和变相裁员是市场形势、行业趋势和企业面临实际困难与问题时,一种员工管理与异动处理方式,求生存与发展,或为了轻装上阵,或还有其它口难开口内外因。若未征得当事人同意,且没有依法按程序处置,最后“降级降薪,直到辞退”是有违法风险的。 当事人出路与防范:理解可理解的、支持能支持的,争取必须争取的,发展与做强自我,好聚好散。若当事人不愿意,企业要强行操作,又不依法补偿,保留证据以理据争以保卫血汗,切实保护自身利益也是必须的、也无可厚非。 依法按程序V霸王硬上弓 一、降薪调岗 若纯粹是为了调岗,征得本人同意或协商一致是可行的。 “调岗”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作为HR,若与当事人约定: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需要;或如案例所言:可因架构调整对员工进行调岗就有法可依。 二、俺就是“变相裁员” 若“调岗”的潜台词是“变相裁员”这也无可厚非,企业要生存与发展,必须要割肉与断腕。可这么牛X的上市公司为啥计较这根毛,是基数太大?而想溅血?或是想辞退又顾于情面、或有心口难开?这就不深究了,没事时可琢磨琢磨。 笔者在“谁炒谁之跳槽”及炒的关联小文中提到过,这是对员工异动管理进行“炒、裁、辞、离”的方式方法罢了。企业调岗、甚至是强制调岗、或是下意识裁人,无论是从企业人力及财力容积角度考虑、还是从生存发展上着手对员工进行管理,要么依法按照程序调岗、辞退、裁员、炒人、甚至是让其自离,要么依法补偿、要么按程序一步一步来,或是用其它方式方法,这是要看企业文化和老板格局的。其实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银行紧缩银根、现房库存压力与资金链、供需关系等,加之全球经济不理想,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并有可能长期存在。有的大型企业综合考虑,若又不愿间接提示和宣传 “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发生困难”而裁员,或还觉得裁员受法律限制且程序相对复杂。为此分批、用不同方式方法进行“变想裁员”,作为HR或同行都是可以理解的。若依法、顾彼此情面更好理解一些。 若是强制“调岗”,前面也提到若当事人无异议,或做足了功课也是可行的:如企业岗位管理明确了调岗事宜、或合同进行了约定。或企业面临困难必须调岗时,HR与内容编辑转岗销售一事进行协商一致后实施也是可以的。 作为HR要提示企业,依法规、按程序处置的途径与调岗操作的难易与风险、成本大小等,若基数较大要进行统计与分析,得出可靠结论后提出方案供企业决策,不然就是一种失职。 三、温馨贴士及案例延伸 在调岗前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职业倾向测试,若发现是作销售的好玉岂不皆大欢喜;或所调岗与当事人职业规划契合,是充分根据员工职业规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调岗,这样更贴心的人性化服务,当事人也更容易接受,还会得到其它同事的支持。若如案例所言只有华山一条路:就“照旧”。 四、案例总结 综上,案例“强制要求内容编辑转岗销售,转岗后降底薪,并制定考核制度,采取末位淘汰制,连续三个月不好的,会降级降薪,直到辞退。”若能得到当事人同意;或调岗方案通过职代会通过;或劳动合同进行了约定;或公司依法、按程序对员工管理、岗位异动及配套制度中进行了明确,且能证明员工知晓,是没有调岗风险的,反之有风险。要么采用其它途径处理。
赞同
1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