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案例,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同情该名女员工的同时,我又替公司感到不值,报员工工伤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只有公司买单,但是公司会怎么做呢?考核HR?考核车间主任等。但是不管怎么做,事情总要处理,结合本案,以下自我理解的相关知识与大家共勉:
一、按照国家规定,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支付责任分为两部分:
1.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①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②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③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员工本人提出或七级至十级伤残员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④五级、六级伤残员工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员工原则上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此处省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因为本案中“在申报工伤的时候发现她是冒名顶替的,身份证和她本人不符”她是假冒他人身份,虽然已参保,但是目前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拒付这种情况下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主次,协商解决:HR的职责是遇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出现本案这种情况,劳动者工伤待遇支付责任既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拒付,那么到底有谁有来支付呢?也许你会说,应该由劳动者自已承担,因为在本案中也说明“原来她自己的身份证丢了,因为当时急于找工作,就借用了跟她长相十分相似的妹妹身份证入职”是明知故犯,故意提供虑假身份证的,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作为劳动者来说,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为用人单位有核查劳动者真实身份的义务。
大家站的立场不一样,说法也不一样。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道理,但作为旁观者的我们看来,如果单单只有一方承担,这样在某种意义上有点偏极,如果说用人单位负有核实劳动者身份的义务并参保,但劳动者也负有提供自已真实身份入职并向公司提供真实身份证便于公司给员工参保的义务。所以应该将单位和劳动者在过程程度区分中分主要和次要责任。
三、出现工伤的原因:本案中“上夜班的时候,在机台还在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打瞌睡,结果不慎造成右上肢受伤”在机台运转的时候,女员工打瞌睡,可以细看公司相关制度,有没有这方面员工行为规范和员工安全知识方面的的规定,是否对该员工进行培训,有没有这方面的培训记录及该员工签名?如果公司前期的工作都做了,那么这次员工就应该负有主要责任,反之,企业负有主要责任。
换句话说,不管这次的结果如何,员工和企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在某些方面达不到双方的要求,最终走上仲裁的道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类似于本案这种行业,现在我们国家有很多,既然单位按照国家的要求给员工参保,为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只有要求我们HR对待工作要认认真真。避免自已的失误让公司买单。
30楼 一翻风顺
责任双方都有,但我个人看单位应担大部分。因单位监管疏忽
29楼 Freedom如水
杯具了,公司和员工都责任对半吧
28楼 大瓜东
私下协商将错就错咯
27楼 左拥右抱的睡莲16012201
学习咯,非常感谢
26楼 3wsok
谢谢分享,学习了
25楼 宁波二木头
入职身份核实很重要
24楼 红果果one
感谢分享,坚持学习!
23楼 紫外光
生产制造类的大型企业,这种借用别人身份证入职的有很多,可借助身份证查验和现场核查降低风险。但是,用人旺季也难免有“漏网之鱼”。可从无效劳动合同和工伤条例规定层面考虑入手,协商解决最佳!
22楼 悠悠草kk
公司安全方面的规定,和些员工是否受过安全培训也是公司有限规避风险的方法之一。要好好利用。HR入职审核只是一方面
21楼 吴卫东
学习了,谢谢分享!
20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19楼 Zzora
受教。问题解决后的防范工作与反思,以避免这种现象重复出现带来的损失
18楼 紫桃
呵呵,是的,如果协商不成功,这个还是交给仲裁来判定吧。
17楼 winwn1968
报工伤,不受影响,
16楼 lhjq
学习了
15楼 cindy3903
学习
14楼 锦绣谷
学习了
13楼 湿地守
报工伤,不受影响,
12楼 月名山
学习了
11楼 PJ1013
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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