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一部门有3个岗位需要进行面试,其中,大部门应聘者都是内部员工介绍的。所以相对网招来说,比较值得信任,而且稳定性会比较好。最重要的是:因为内部介绍的人大多数是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的,属于一上来就可以上手的,可以省去很多的培训时间和成本,这也是部门和公司乐于见到的。
下午2点30分,面试正式开始,由于车间主任要去开会,所以面试官只有部门部长一人,而我则在一旁记录面试情况和安排面试顺序。前面说了,因为是内部介绍的,而且只要是熟人介绍的,是一定会被录取的,面试只是走一个形式而已。前面的3、4个人都很顺利的通过了,只要等我的电话通知何时入职就可以了。
但是接下来的一个应聘者,他的情况很特殊。在面试之前,面试官看了一下他的简历,上面的出生日期赫然写着:1997年5月10日。我们算了下,发现他未满18周岁。从字面上来看,他今年19岁了,但是这个19岁是虚岁,而我们算的是实岁,另外他是5月8日生日的,也就是说,他还要等到今年的5月10日才算真正的满18周岁。我偷偷的跟面试官说明了下情况,不满18周岁的人公司是不予录取的,一来不符合国家政策,不能招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劳动局的人发难,那么公司会很麻烦,而且有可能会背上官司。二来根据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是无法购买社保的,因为年龄不够,如果在此期间出了什么意外,不但公司要付全责,还有可能会被他的家人告上法院,到时候,公司的声誉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面试官听了我的话,就拒绝他。但是因为是内部员工介绍来的,所以就很婉转的告诉他不能录用他的原因。他走了之后,我们就继续面试。
本以为此事会就此告一段落,但是没想到,他仍然不死心,找介绍他来的员工说了这件事。就在我们面试的过程中,面试官介绍员工的一个电话,就是关于那个未满18周岁的事。原来小男孩把这件事跟我们的员工说了之后,员工让小男孩留下来,员工本人打电话给面试官,看面试官能不能看在他的份上,录用这个小男孩。面试官把我跟她分析的情况告诉他之后,他仍然不死心,认为这件事还有商量的余地,面试官耐不过员工的软磨硬泡,于是把小男孩重新叫回了会议室,而我也很明确的告诉面试官, 对于这种情况公司是不会录用的。这回连面试官也不死心了,让我问下人事经理。我很无奈的起身去问了,同时在心中腹诽到:人事经理怎么可能冒这么大的风险答应呢?如果出了什么意外,她是要负责任的,她才不会做这种对她没有好处的事呢?而事实和我想的一样,于是我返回会议室,转达了人事经理的意见,面试官这才相信,当面跟小男孩说了我们的要求和人事经理的意见后,面试官留了一手,说道:如果到了5月10日,我们这边还有岗位需求的话,会第一时间考虑他。毕竟是员工介绍过来的,不能拒绝的那么断然,毕竟是我们的内部员工人介绍来的,要给员工面子,结果这时候小男孩来了一句:那我的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是10月份的,不是5月份的,因为当时做身份证的时候把年龄做小了。我们诧异,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更不可能了,中间相隔了半年之久。我们一番好言相劝,终于让小男孩回去了,面试官也马上给员工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公司按照国家的制度来走,不会去做违反法律的事,也问了相关的负责人,这种情况下不能录用,关键是他的身份证号的日期是10月份才满18周岁, 中间的时间太长,一旦发生意外,公司会很被动。
一通好话之后,员工松了口,毕竟国家政策摆在那里,公司人事负责人的意见也很明确,不予录用,他再说些什么,也是苍白无力的,因为这是法治社会,不是人治社会。至此,本事件终于落下帷幕了,而我们的面试还在继续……
对此,我很想说说我的看法,其实未满18周岁的人来公司面试,也不是没有过,在此之前,我们公司也曾经录用过未成年的人,她是我们领导校招回来的,一个小女生,领导觉得她比较优秀,可以让她工作一段时间后看她的表现如何再决定是否正式录用,给她转正。因为未成年,所以我们做了一份实习期协议让她签署,具体内容我应不记得了。后来因为她的表现不尽如人意,所以在她还没成年的时候,部门就对她劝退了。经过这次事件之后, 我们就不再录用未成年人,一来手续上会比较麻烦,二来公司要承担风险;三来未成年人的心性还没有定下来,稳定性比较差,关键是培训时间和成本很大,中途离开的话,公司之前的付出就化为零了。
个人来说,我是同意不录用未成年人的,原因我之前也说了,违反相关法律,公司要冒风险,培养她出来,让她能够独当一面,这个过程费时费力,而且到最后有可能做了无用功,既然可以预知这个结果,那又何必白走这一遭呢?最重要的是,因为离职手续时在HR这里办理的,也就是由我负责,一旦他们没有拐过这个弯来,不愿意离职了,或是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有些过激的行为,HR就会很受伤。所以录用一个未成年人,无论是公司、用人部门,或是人力资源部,都会承担风险。当然,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在这方面不是那么严格按照国家的制度来走,这也不成问题。因为我毕业后工作的第一家企业,就是如此,连劳动合同都没有,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言归正传,回到面试的话题上。一般我在刷简历邀约面试的时候,我会着重看下他们的年龄是否“合法”,“合法”了就可以邀约面试,“不合法”就当做简历不合格吧。但是如果是内部的员工介绍的话,他们可能不会那么注重这点,说明我们公司在企业文化里,某些观念或是法律意识不是那么的强化,证明我们还有进步的空间。接下来,将一些法律常识渗透到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当中,是很有必要的,也是我要做的工作之一。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小男孩的事情不会再次发生,而我们在面试的时候,开口的第一句也不会是:满18周岁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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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Vv小夏覃漪澜
我个人理解,公司不能招录童工。童工是未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未满十八的劳动者是未成年工。他也是可以工作的,只是在劳动法里对未成年工有一定特别劳动保护的要求。
当然,如果公司为了规避一定程度上的风险以及企业管理上的便利,不录用为宜。
感谢分享!
3楼 志谦
依法依规的典范,投票点赞……
2楼 大卡
感谢分享!再接再厉哦!
1楼 MissPuff77
我们开口第一问是,你有离职证明吗?
飘然juan
@MissPuff77:我能说我们从来不问吗?公司一直以来都没有这个习惯,我刚开始也不习惯,现在习惯成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