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点问不厌】
用人单位发放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拒绝签署如何处理?
员工出具不愿签署劳动合同的证明,单位还需承担责任么?
入职员工不愿签署劳动合同,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么?
【案例析与答】
员工拒绝签署劳动合同,单位握有签订通知书能免责么?
何某入职某公司担任行政经理,公司通知其签署劳动合同,王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接收劳动合同。且何某在工作中表现不佳,时常拖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入职2个月后,公司领导找到何某沟通,看能否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何某要求5个月的解除的补偿金,4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一个月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公司认为正在与何某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不应支付解除的赔偿金,且公司多次要求与何某签署劳动合同,何某故意拖延,错不在公司,公司无理由支付5个月的补偿,双方沟通不欢而散。公司经与律师沟通,最后确认向其发放书面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及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声明:希望何某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其提出主动离职。一个月后,公司收到了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传票,王某在申请书称称公司出具的劳动合同条款他认为不适合,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审理结果
审理机关经审理认为,在本案中双方均无过错,公司维护公司的利益,可以要求员工限期内签署劳动合同,员工也有权对劳动合同条款提出异议,但是员工并未在限期内书面提出异议,公司有权认为员工有拒绝签订合同的可能。因为双方无再履行劳动合同的可能,因此认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因为公司确实未与何某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公司未因此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关系,因此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律直通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律师手把手】
用人单位发放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拒绝签署如何处理?
员工出具不愿签署劳动合同的证明,单位还需承担责任么?
入职员工不愿签署劳动合同,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么?
诉讼实务中,确实存在劳动者为了能够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以种种理由拖延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这样处理,如果劳动者在入职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且无正当理由的,用人单位应尽量避招聘员工;或者用人单位发放劳动合同文本时,要求员工签字认可已收到劳动合同,也可以避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如果员工出具声明书,声明因自身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员工在仲裁庭审中表示出具声明书是用人单位授意的,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义务,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以劳动者是否同意为理由而免除。
在员工办理入职手续之后,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免得错过处理“问题”员工的最佳时机,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掌握如下法律规定,可以有效降低赔付风险。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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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Viviansanmao
老师,我们单位一同事,入职四个多月了,由于之前HR疏忽未签订劳动合同,现通知该员工补签劳动合同,该员工拒不补签。公司是否可以直接书面要求员工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其提出主动离职。这种情况下除了支付没签订合同的几个月工资,是还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经济赔偿金是N+1还是N呢??
8楼 winnerling
学习了
7楼 画龙点睛的桂花
牛逼,我也是,半年劳动合同都没签
6楼 rongxue
学习了
5楼 柳儿happy
学习了。。。
4楼 km云子
很好的分享,学习了。
3楼 初出茅庐13
已经很好了,我这工作四年了合同都没签,单位还反问我签不签有区别么?社保强制交吧,我这是工作满3年,申请了未必批,据说只能写好申请找到总经理签字才有效,这个办事效率才是醉醉的
2楼 小木棉2014
辞退
1楼 majuan1586
在一个月内,那员工即不签订劳动合同又不签拒签劳动合同的理由,又不离职的,那企业该怎样处理?
心水伊笑
@majuan1586:里面可以备注:自收到合同3日内,未及时回复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要求获取公司的任何补偿。等等类似的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