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案例,突然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首先,不管员工做了什么选择,我想先吐槽一下贵公司的一些做法:
1.病假是想请就能请?一般说来,任何一家公司都会对请假制度有所规定,最基本的请病假因为涉及到带一定比例的工资,所以病假一般会要求出具一定的手续,比如医院的病例原件、门诊的处方签或是主治医生开具的病假条。贵单位竟然可以接受一个月的病假还没有这类的手续?也许真的是财大气粗了。
2.员工离职,提出了书面申请。要知道一般离职手续里提出的离职报告,作为用人单位是没有审批权的。因为原本就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离职报告类似于通知而不是祈求单位放手。所以公司没有权利要求员工必须等到找到替补的员工再离职。倘若该工程师是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三天同志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当然前提是没有任何纠纷的情况下)。
3.人力资源部不作为。这个槽点真是满满。有人看到该工程师去新公司上班了。那么,贵公司是否对该情况进行核实了呢?领导知道了,说要维权,那领导不知道的时候,您是否看到了这种潜在的双重用工的危害呢?要维权,那您是否有明确的手续和思路呢?
吐槽完了公司,原本打算吐槽一下这个员工有多不地道,可忽然发现现在这种不靠谱的员工到处都是,我还是算了吧。站在公司的角度上,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一下怎么做:
1.查漏补缺,检查关键文件是否签署。这里所说的文件是指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类的文件。信息社会,信息安全格外重要,特别是对于软件开发、互联网行业,信息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因此关键协议的签署尤为重要。
2.核实员工去向,启动离职面谈。道听途说的员工去新公司上班是不具有客观性的,作为前爱人的老东家,至少应该亲自去了解一下真实情况再下决断。倘若真的是已经去新东家那里报到了,那么,有有必要了解是否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然后启动离职面谈。离职面谈的内容还是着重讲不要伤害彼此双方的利益(当然着重还是公司的利益,但是要注意员工的情绪),情况恶意的情况下,有必要对新东家进行告知,毕竟其中牵扯的种种关系,大家都不想对薄公堂。
3.明确工作及资产交接,保证无遗憾。离职面谈做好了,资产交接自然就简单多了。既然决定好聚好散,就一次性把问题全部解决清楚。
4.办理离职手续,好聚好散。
其实工作就像恋人,难免会出现这种,你说的分手我不接受这类的状况。其实大家原本就相爱过,着实不必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愿我们的每一个员工都能辞得其所,无畏前行;愿我们每一个离职的公司都能长足进步,生意兴隆。
41楼 Ling840405
谢谢分享,学习了!
40楼 a玲玲2015
第一,对贵公司的请假制度不解,病假不可能随便就请到1个月,即便是员工真正有相关的病例证明并已核实,请假去干什么了这是个人的自由;第二,。。。。。
最后一个不解:为什么主题跟分享的内容出现了那么多个错别字,我已无力吐槽!
39楼 源宝贝儿
学习了,谢谢分享!
38楼 打不倒的小草姐姐
感谢分享,学习了!
我目前所在的公司,对于病假的处理,即使是真病了,医院开具的各项证明材料都齐全,最多就1天按病假算,多出的全按事假计,坑爹呐!
37楼 月名山
学习了
36楼 kakadameng
学习了,谢谢分享!
35楼 大苗儿
合同不是摆设的,不过我觉得公司还是应该从自己出发,为什么出现这么多员工跳槽,而且是选择撂挑子形式走人,一般员工是不会这么做的,口碑很重要的。其次,应该制定应对措施,工作是不能断档的。
34楼 芷菱
学习了,谢谢分享!
33楼 紫桃
很经典啊,工作就像恋人,大家原本就相爱过,好聚好散吧!谢谢,学习了
32楼 新钓客
感谢分享!
31楼 青河绝恋
工作像恋人,原本相爱过,能辞得其所。学习了。
30楼 吴荣荣
这年头工作没责任心的人真的很多,所以在培训中我们经常会提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29楼 心水伊笑
这种情况,在我们公司,病假一个月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再者旷工3天以上,判自离。还未离职就去别的公司上班,难道就没有注意员工走之前的变化吗?既然要走了,心是留不住的,还是办离职减少风险吧。
28楼 千丝鸟
学习了,感谢分享
27楼 馒头头
原来如此,的确学习到了!
26楼 酷兒kaj
学习
25楼 cat王
学习了!感谢分享!
24楼 蓄势
不同意第二点观点。什么叫“要知道一般离职手续里提出的离职报告,作为用人单位是没有审批权的”?这么说,员工想离职只要写了离职报告,就随时可以走人么?这是不可能的,也不具备实操性。再说,劳动法也有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第37条很明确写明“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继续上30天班,做好工作交接才准予离职。
小羊的HR之路
@蓄势:我们公司一般离职的话,都会双方协商离职时间,而不是得要强迫员工呆满30天,如果员工有下家了,恭喜祝贺,往后还是好朋友,何必最后再闹不愉快。
MissPuff77
@蓄势:没有审批权这个是合法的,但是有通知时间。比如正式员工要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并不等同于审批。欢迎讨论
MR_ZHOU
@蓄势:赞同,但是员工确实不用等用人单位审批,只要我提交了离职报告,一个月以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单位应该在这一个月内找人过来交接工作,当然,这一个月员工还是要正常上班的
23楼 MinnieHe
学习了,谢谢分享!
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