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要维什么权益,才知道在怎么维权。这个工程师先生就业受竞业限制协议的约束了吗,他已经完成工作交接了吗。还是他谎报了病假导致公司的人力成本受到了损失,比如多上了一个月社保,多付出了病假工资?还或者是挑战了公司的管理权威。比较被动的情况是,一个员工离职未办完作为竞争方出现在一个招标会上。 在离职人员已经尽责的情况下,早些适应新单位工作,是人之常情,我们也常常对高级别的候选人说,虽然手续还没办,要不公司的一些内部会议先来参加吧,一方面加快融入,一方面不耽误事。 解决的办法,就是补漏(办完交接等手续,快速离职)、止损(不支付不该支付的工资),维护公司的权威(快速出击,一拿一个准,高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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