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在的公司也是一家做软件开发的,通过之前大师的分析,自己所受到的几点感悟: 1、既然员工已经提出离职了,那还是要做离职面谈,协商好离职时间,没有必要把时间卡的太死,大部分会争取30天,但是不外乎也有像案例中的员工,直接走人,还不如做好交接手续后,放人离开,即使留在最后员工的心思也不在公司。这样会让人感觉公司更有人性化。 2、按案例来说,人力资源经过这次的事件把关于休病假的制度进行完善。 3、至于维权个人觉得到了这个时候没有必要了,因为1个月的假也是公司批的,最后弄的公司和员工都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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