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在这里用比较长的篇幅讲讲这个故事。
我们公司设有两名收银员,近期都已提出辞职申请。财务部领导插手了,希望给尚未离职的下属面子,等她们正式提交辞职申请再发布招聘信息。某个星期五下午其中一个人提交了辞职报告,那天恰好我休息,发布招聘信息的任务,则由我的直属上司Y经理执行。
周一上午我开始刷新网站,正在查看简历投递情况时,财务部领导询问是否已经发布了招聘信息,我查看后回复他已经发了。随后我仔细查看了招聘要求及福利待遇,其他都很正常,唯独最后一项显示“月均收入:3000元-3500元“。
对这个薪酬我感到很意外,根据工资表收银员的工资达不到这个标准,扣除社保之前有3000元,但肯定没有3500元,除非修改了薪酬制度。我想,领导既然敢发就肯定有理由,于是也没有说什么。
隔了几天,财务部领导又开始关注招聘了,他要看看招聘是怎么写的,是否足够吸引求职者,同时看看其他公司的招聘情况。看完以后财务部领导说:那个工资是谁让你写上去的,根本就拿不到这个数,这么写不是欺骗人家吗?这根本就不符合事实。随后财务部又提出要求:赶紧改过来吧,跟实际严重不符,到时候我们给不了人家这么多,求职者会说我们骗她。
这时我们领导Y经理悠悠的来了一句:招聘是我发的,这么写就是想吸引他们来投简历和参加面试,就这么写着吧,不必改。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面试后,我们最终选定了一个候选人CC。她的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试工之后在职同事反映也不错,最终决定录用。然而在谈入职这件事的时候,她说:我看到你们的招聘网站上写的是月均收入为每月3000元-3500元,所以我想要到手的工资有2800元/月或者以上。
虽然我知道这很难,但是财务部领导考虑后表示,可以向领导申请,应该问题不大。于是我告知了入职需要准备的资料和确切的入职时间,CC也表示没问题。
在约定入职的前一天早上,CC在来电中强调,到手工资要有2800元/月或者以上,年均收入有3000元/月。我无法向她承诺什么,表示需要请示领导的意见。
放下电话,我向财务部领导反映了这个问题。他认为CC还未入职就提出这么多要求,担心入职后不好管理,或是像现在一样就工资问题讨价还价;而且还担心CC已婚未育,如果是冲着生育津贴来的,一旦她怀孕又得考虑更多的问题;最后还有一点,如果她入职后,觉得收银员的工作不符合她的职业规划,在试用期内就走了公司也会很被动。基础以上种种考虑,最终决定不予录用。
于是,从起初的口头录用到如今的拒绝录用,这个难题被丢给了我,让我去做这个黑脸。我婉转的向CC表达了我们的拒绝,在电话里,我听出了她的失落。
当Y经理了解到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担心历史重演,立刻要求我删除了招聘网站上的这条信息。
故事结束了,但我的思考才刚刚开始。回想整件事情,关键点还是在于那句话:“月均收入:3000元-3500元“。
候选人就是基于这句话,才会要求到手工资2800元/月或者以上,因为她觉得根据我们的招聘信息,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候选人没有错。
那么错在哪里?我想错就错在我们虚高了工资,给出了不实的工资范围,误导了求职者,所以归根结底,此次招聘失败,更多的责任在于我们自身。
也许Y经理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希望在短时间内完成招聘任务。但如果一开始,那句话就不曾存在,这件事会不会是另外一个结果?也许会是一个大圆满结局,也许CC现在已经在我们公司上班了,和同事和谐相处,工作上也井井有条。但现在一切都成了也许。
“月均收入:3000元-3500元“这句话从开始到消失,存活了仅仅一个星期,生命是如此的短暂。突然想到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还记得某年春晚,郭冬临和牛莉在小品《一句话的事儿》中,有一句很经典的话:你用一个谎言去验证一个谎言,得到的永远是谎言。一句话能成事儿,一句话能坏事儿。
这句话也很适合这个故事。我们用谎言去欺骗求职者,结果自己很受伤。华丽的谎言就像是绽放的烟花,让人惊艳,但是稍纵即逝,转瞬间就被黑暗笼罩;而朴实的事实就像是山涧里的小溪,虽然平常,却能细水长流,沁人心脾,是天地间永恒的存在。
职场上,不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此才能让自己的发展之路走得更远;如果依靠欺骗、隐瞒的手段去行事,就算短期内能到到预期的效果,也只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