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书节选
一份激励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标
略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则
1.有效性。激励计划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能够体现激励对象的人力资本价值。
2.可操作性。激励计划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考虑激励对象承担风险的能力,以达到引导其努力工作,并以较为稳健的方式管理企业的目的。要考虑激励对象的实际投资能力,以及行权业绩指标是否合理,能否达到激励效果等。激励计划还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性股权退出机制。
3.可持续性。激励计划的设计要科学合理,要着眼于企业的未来发展,设定合理的股权收益结算周期,充分考虑企业未来5年、10年的长期发展,并把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利益直接挂钩。
(三)激励方式
企业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
(四)股票期权来源
股票期权采用定向增发的方法。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五)资金来源
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激励对象
1.激励对象选择原则
(1)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企业董事、高管以及对企业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
(2)企业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暂不纳入股权激励计划。
(3)在股权授予日,任何持有企业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人员,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参加股权激励计划。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
(5)由董事会制定《股票期权计划实施细则》,激励对象必须考核合格方能获得相应的股权激励。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不超过员工总数的5%,即74人。
2.激励对象具体数量
企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的核心技术人才、管理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
(七)激励额度
(八)行权期限
企业决定激励行权限制期为2年,行权有效期为3年。具体安排如下:
1.行权限制期为期权自授予日(授权日)至期权生效日(可行权日)止的期限。行权限制期为2年,在限制期内不可以行权。
2.行权有效期为期权生效日至期权失效中止的期限。行权有效期为3年,在行权有效期内采取匀速分批行权办法已获授并可行权的期权,可以在当期行使,也可在行权有效期内任何年度行使。超过行权有效期的,其权利自动失效,并不可追溯行使。
3.分批行权时间及行使上限规定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在行权限制期届满之日起,可行使所授期权的33%;
第二个行权期:在行权限制期届满之日起1年后,可行使所授期权中的另外33%:
第三个行权期:在行权限制期届满之日起2年后,可行使所授期权中的剩余34%。
(九)行权价格
企业确定行权价格为下列价格(除权除息则相应调整)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企业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企业标的股票的平均收盘价。
(十)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1.获授条件
企业股权激励计划获授条件为:
(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大于等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6.0%;
(3)年度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于等于6%,且本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比例大于等于15%,新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大于等于20%。
2.行权条件
企业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为:
(1)第一个行权期
该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大于等于12亿元,营业收入相比上一年度增长大于等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增长水平;
该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7.2%,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该年度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于等于7%。
(2)第二个行权期
该年度相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等于18%,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增长水平;
该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8.4%,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该年度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于等于8%。
(3)第三个行权期
该年度相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等于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增长水平;
该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该年度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于等于9%。
(十一)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1.个人绩效考评方法
企业根据激励对象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来确定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2.激励对象整体考核指标的选取
整体考核指标的选取体现在激励计划授权条件和行权条件的设定:
(1)净利润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反映了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扩张速度,是综合衡量企业资产营运与管理业绩、以及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强调经营期间净资产赚取利润的结果,是一个动态的指标,反映了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自有资本获取净利润的能力,突出反映了投资与收益的关系。
(3)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随着企业的产品生命周期不同而有所变化。
(十二)股权激励退出机制
企业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不同退出办法:
1.正常离职
激励对象正常离职、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时,授予的期权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期权不再行使。
2.非正常离职
激励对象非正常离职,也就是劳动合同期未满,主动离职或被解雇的。如果主动离职或被解雇时,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没有违反保密协议,企业允许其在离职或被解雇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已经被授予的期权,尚未行使的期权不再行使。
激励对象被企业除名,不仅尚未行使的期权不再行使,已行使的期权由企业按行权价回购,已行权的期权收益交回企业。
(十三)股权激励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