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忙着2个考试,忙着项目,忙着孕育小宝宝,忙着学习V课,忙着将生活与工作更加平衡,和谐……
很多时候“忙”只是借口,总有让你挤出时间去认真的完成本来没有在“忙“的范围中的事情。对我来说,可爱(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可爱的地方^_^)的冼老师应该给很多人,包括我带来了除去专业知识之外的轻松与欢乐。正是: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不知用在此处是否完全合适,但是这个世界,丰富而多样化,生动而挡不住。
首先,针对这一节课的挑出两个关键记录分享:
1、当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单位想要对他进行调岗并且调薪时,冼老师建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约定条款:“乙方不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调岗乙方到__________岗位(或下一级别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乙方的月工资标准按________元执行(或按原工资标准下调10%执行),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岗安排,如不同意甲方的岗位调整,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2、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员工收到通知拒不签署时,冼老师建议在合同中增加一个条款“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违法履行,经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变更合同的条款,劳动者在3日内未回复同意变更的,视为不同意变更”,这样就可以实施解除合同了。
同时,想要补充一点,在冼老师分享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不同时,单位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原因可能还包括一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二未成年人的。
但是以上这三点个人感觉有点“道德绑架”,我想知道,实际工作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单位大概会怎么做?有人因为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吗?
再说一说,喜欢冼老师的地方。他分享的内容对于工作3年及以上的HR同仁们来说,应该不是那么费解,甚至可以说基本知识都已经具备,但是大家还是这么期待,为什么?首先,冼老师经常自嘲的很合时宜,自嘲是一种生活哲学,而生活尤其是工作中,善于自嘲的人少之又少。第二,冼老师是一个谦逊和懂得感恩的人,所以他很认真的分享知识,也竭尽全力分享更多专业知识之外的实例,同时他在评论中写到“3月20日才录的这堂V课,其实,录的过程,我超级不满意自己的表现,包括你们都可以在视频里看到的,我甚至于自己都摇头了,那是对自己表现的一种失望。但是,非常感激大家今天晚上的鼓励,非常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叩首致谢!”人常说初生牛犊不怕虎,可是我想说,初次准备,不断否定,积极改进,比盲目的自信更来得让人感动。如果工作中,多一些更加职业化,少些盲目自信和耍手段的人,多好!工作满意度不断加分,需要每一个身处职场的人的配合和自省。最后,还想说,冼老师是一位会做思维体操的人。这种睿智的人,还包括很多三茅牛人,比如77老师,白玫瑰老师,李尚龙老师等等。
此番小析是在三茅的文字首秀(“秀“字太高,皆因被冼老师的魅力折服才发此小论。)
感恩遇见三茅,感谢“冼老师们”送来的这一段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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