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3日, 是我从事人力资源工作中最开心的一天,因为这一天,我的第二个宝贝女儿降临了。只要一想到20多年后,左手牵着老婆,两个女儿挽着我的右手,走在大街上,那个场景会在我脑中不断回荡,那种幸福感就连做梦我都会笑出声来。因为我爱我的家,爱我的宝贝女儿还有一个她。我是一个很容易就满足的人,我不求今生富贵,只希望把平安、健康赐予给我的两个宝贝。
第七嗨,员工回家路上遇身亡,几经波折终协商
中午下班后,女工N某,乘坐同村同事摩托车,在回家的路上,因开摩托人员无牌无照,且行驶速度过快,撞到路边的一个深坑,将乘坐在摩托车后侧人员N某甩了出去,伤势较重,而开车人员只受了轻伤。事情发生的当天我一无所知,第二天,听同办公室人员通过QQ跟我说:N某昨天中午下班后,乘坐别人摩托车摔成重伤,现区人民医院抢救,听说没得救了。当我听到些仅有的信息时,我在想,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是符合工伤的。
因总经理参加意大利展,董事长在公司负责管理。董事长每天10点钟才会下来办公,我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做了汇报
我:董事长,公司女工N某在昨天中午下班,乘坐同村同事摩托车,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听说很严重,现区 人民医院抢救,公司能不能马上给我拿五千块,我带着钱马上去医院看望一下员工,顺便了解一下发生的经 过。
董事长:我现在把公司的管理交给了总经理,这事还是等总经理回来处理吧。
我:我觉得还是不要等了,我先去了再说,而且公司没有给N某参保,不管事故认定是怎么样的,最起码员工是我 们企业的员工,我们第一时间要先尽到企业的责任,后边与员工沟通起来会更容易些。
董事长:我跟你说你不要去,等总经理回来再处理。
我:要不要您先给劳动所Y所打个电话,他是劳动关系处理专家,你问一下他,看我应不应该去。
董事长:好吧,我现在打。随即电话接通了。Y所。。。。。。。。思宇跟我说他要去看员工,你觉得要不要去看。
Y所:不用去看,员工死了火化后再说。
董事长:你看,刚才Y所说不用去看,你上你的班吧。
工作中有时你会认为你需要一个帮手来帮助你或做你的推手,但有时找错了一个人,不但帮不到你,反而会让你站在不利的位置。
我当时听到这话时,无话可说,你不让我去,那你就听Y所的等吧。三天后总经理从意大利回到公司,当天晚上董事长跟总经理说了N某发生交通事故的事,第二天上班总经理找到我。
总经理:N某那个事,董事长跟我讲了,N某坐别人摩托车出的交通事故跟公司有什么关系,要负责也是开摩托车负 责,最多我们就按非因工处理,而且Y所也说等员工死后再处理。
我:这个是不是工伤不是我们说了算,而且我这几天了解一些信息,比如查看了事故发生的地点位置,下班回家路 线和时间,对同村员工过行了访谈等,唯一没看到的是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通知书。不知道责任是如 何划分的,但我判定肯定不是N某负主要责任,所以这是符合工伤的,我粗略的算下来60万打底,虽然法律是 规定了要赔偿多少钱,但如果我们处理及时,做好人文关怀,后边是可以与员工家属协商的。
总经理:神经病,管我们什么事,又不是我们害的,我们为什么要赔钱。
我:大陆有一本法律叫工伤保险法,我现在拿给你看,你可以自己看下。
总经理:为什么在陆法规是这样的,我们台湾。。。。。。。我马上叫劳动所Y所过来。
Y所接到电话后,来到了公司
Y所:你们公司N某事情我听说了,她家属也有到所里问过了,现在人已经死了并且火化了,我跟他们家属讲了,不 要去公司闹,N某也不是公司害的,你们要去找开车的人,公司那边我会替你们争取的。。。。。。。。。。 N某的老公是我同学,所以我感觉2万钱可以搞定。
总经理:那这件事情就麻烦你了。
又过了几天,总经理叫我到办公室
总经理:思宇,你打电话问一下Y所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怎么过了一周没消息了,这事要赶紧处理,放在那总是个事。
我:马上打。
我:总经理,Y所说不用我们着急,要让N某的家属知道钱不是那么容易拿的,要是容易拿了,家属会有所怀疑。
事情又过了一周,N所 打电话给我说,这事情不好处理。我说:你下午来公司跟我们董事长和总经理讲吧。下 午董事长、总经理,我、N所、临时赶过来的法律顾问(我从来不知道公司还有法律顾问)开了一个小会。
法律顾问:这个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非常高,最好是能与员工家属进行协商这样最好。
总经理:劳动所Y所那边说,他可以帮我们企业跟员工进行谈,8万左右(我心里在骂娘,MD上次不是说2万吗,怎 么又变成8万了)。
法律顾问:那很好啊,实在不行就算再多给个20-30万,如果是这样的,结果就是相当好了。
会后法律顾问让我写协书,他嘴巴就那么说了一下要怎么写,我当时在想,你是公司的法律顾问,你收了公司的钱,你不写,让我写,而且你让我写的也没法律效应,签了也白签。其实我是心里不服,我各类的法规也学了不少,我也是很专业的,干嘛听不进我的建议。
又过了一周,我拨通Y所的电话,我说:Y所,我要不要主动联系一下N某的家属,跟他约下,去你们所里把这份协议签了。Y所说:你等我电话,明天下午14:30分你来所里一下,我把N某家属叫到所里,你们签下协议。
下午14:30我带着公司法律顾问让我写的协议,交给了Y所。Y所说:这个是那个法律顾问让你这么写的吧,这个不行,要用我们所里的(不行的原因是因为里边写了这么一句话,“经劳动所出面进行协商”)。15:30家属也没出现在所里,我问Y所,人怎么还没来。Y所说:家属不过来了,具体什么原因我也不清楚。
我回到公司后,把事情经过向董事长和总经理做了汇报。
总经理:那这事就先放着吧,不管了。
我:可能员工去了解了相关法规,随后就会去申报工伤认定。一但认定下来区工伤科会来公司了解情况,肯定会建 议公司与员工进行协商,最终还是要走协商这条路。
总经理:我们拖时间就好了,她家属要是去仲裁就仲裁,我们就申请复议,慢慢我们拖个三五年,就这样。
后期在与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沟通中,董事长或总经理总是相信福建一家台湾公司老板的建议,那个老板说什么他的朋友是福建一家法院的法官,打官司要怎么打,打到最后也给不到多少钱,反正我内心是反感的。而后期在处理N某的事件中那个劳动所的Y所,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们有时一直认为我们所提供的建议是对的,但永远不被老板采纳,其实我们内心是非常痛苦的,不被认同、不被理解但我们仍然不能放弃
官字两个口,咋说咋有理,在某些事情上你可以听,但一定不要信。
我们必须努力的让自己变得专业起来,虽然说不服老板,但最起码我们清楚的知道,后期事情发展的趋势与方向。
不要与老板直接讲法规,有时他们是听不进去的,需要运用迂回战术。
工伤科Z科:你好,我是工伤科Z科,今天来主要是了解一下,关于你公司员工N某家属为N某申报工伤一事,这份是 工伤认定申请书、这份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这份是逾期举证不认写为工伤的通知书。
工伤科Z科:N某是你公司员工吗?
我:是我们公司的员工
工伤科Z科:什么时候入职的
我:XX年XX月XXX日,才入职不到2个月
工伤科Z科:为什么不给员工参保呢,参保的话,发生工伤是不用公司赔偿的
我:不是公司不给参保,您可能不了解公司这边的实际情况,公司员工90%都是本地员工,本地员工都在村里买了 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农保,这与社保是有冲突的,买了社保就只能停掉他们在村里买的,加上N某已经45岁了,从 来没买过社保,所以N某不允许我们买,我们就没买,虽然这样做是不符合法规的,但我们确实是有实际困难。
工伤科Z科:这个我也理解你们企业,但法规就是法规,像N某这种情况基本会认定为工伤,你看你们老板在不在, 我跟他沟通下,看要不要我们工伤科出面,让你们协商解决,最好不要走仲裁。
我:好,您等下,我叫一下董事长。
董事长:Z科您好,我是公司董事长,那个N某我认为不应该属于工伤,你看有这么几个问题:第一她是自己不愿意 参保的;第二她平时都是骑自己行车来上班的,早上也是骑自行车的,中午确坐别人摩托车;第三公司是 包吃包住的,她自己不在公司吃饭,不在公司休息,出事故与公司无关;第四她自己坐摩托车不戴安全 帽,还是侧坐在摩托车上,所以才摔下来的;第五那个路上有坑应该去告公路局,她坐别人摩托车摔的, 可以告开摩托车的人,公司没害她,她反而告公司。
Z科听到董事长的这些话,也没有进行反驳,只是说这些情况我们都知道,但不影响对工伤的判定,我建议你与员工进行协商,可以比法规规定的少支付一些赔偿,工伤一旦认定下来,家属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一分都不能少。
Z科与董事长沟通后,又与公司两名员工做了访谈记录、复印了访谈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就这样离开了公司。
董事长听到Z科的一番话,内心其实已经开始动摇了,他电话找到了一位经常帮助公司做外联的W女士,W女士颜值很高一直尊称董事长大哥,,所以关系还是非常好的。听闻这件事后,W女士来到了公司,进了总经理办公室,我随即也被叫到办公室。
W女士:思宇,你是总经理助理,这些事你应该自己学会处理,而且应该早处理,要为董事长与总经理分忧啊。
董事长:N某在发生事故的第一天,思宇有跟我汇报说一定要去,是我没让去,这个不怪思宇。
W女士:不让去你就不去了,你可以偷着去啊,你看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很难处理了。这样,你下午跟我一起去工伤 科,那个Z科里哪里人?电话有吗?另外发生事故的监控你有看吗?事故的地点你有看吗?每个结节都要看 的,你这么粗心是不行的。。。。。。。。。。
目标一致,只是解决的方法不同,就算是她在责怪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通过看她处理这件事情,我能学到什么。
如果一开始我就偷着去处理,也许事情不会落到这种被动的局面,所以任何事情得先去尝试,不去尝试谁也不知道结果怎么样。
不要怕被骂,不要怕被误解,只要是为了成长,我们都要学会忍受。
老板或总经理做决策时也是有盲区的,我们必须学会向上管理,要学会做他们的眼睛,看他们看不到的地方。
不要去得罪你暂时还不了解的人,也许他可以决定你的去留
。
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的公关能力是非常强的,你不要不服,事实就是如此。
你不得不承认,颜值高就是能当饭吃。
下午我陪同W女士去了工伤科,W女士通过几分钟了解了Z科的情况,约了晚上去她茶馆喝茶,并将公司提交不认定工伤举的证时间,向后推了一周(第二天我提交了纸制申请,一共提交过三次延期申请)
但W女士所做的这些,也没有改变什么,因为在工伤问题上,没人傻到会帮你蒙骗员工,而最终的问题处理,还是落到了我身上。我在短时间内,密集的电话与N某家属做沟通,并多次到N某家面对面沟通,其中了解了相当多的信息。比如他很清楚知道这个肯定是工伤,并请了律师;比如他非常气愤,发生这么大事,公司居然没人去医院,来他家看望;还比如员工根本就不想去仲裁,是公司不给协商的机会;比如家属要求协商的底限是60万;比如他死了老婆他一点都不伤心,因为他们一年前已经离婚了,只是现在他拿到了N某的孩子与娘家的授权和公证;比如他在XX公司上班,而那家公司的老板和我关系非常好;
经过我与N某家属的多次沟通,其实两人的已经非常熟悉了,讲的最多的是打官司的时间成本和风险;同在一个镇抬头不见,低头见,官司一打如同仇家。最终撮成N某家属与公司第一次协商面谈。参加协商的人员家属方有N某前老公、儿子、律师(当时没表明身份,但我猜肯定是);公司方有总经理、W女士、H律师,当时为了协商方便,我介绍三人均为公司股东,代表公司进行协商。
整个协商是令N某家属非常失望的,因为公司只愿意赔偿30万以下,而N某依照法规来说公司要赔偿78万,但一开始谈时只希望公司能赔偿60万,从60万又降到50万,N某家属认为公司是非常没诚意的,他们在降低标准,但公司并没有提高,第一次协商失败。
后边不记得费了多少口舌,又撮成了第二次协商。协商前总经理、W女士、H律师、我四个人开了一个小会,我做了简单的分工,我们采取个个击破的方法,我负责协商进度控制,站在中立的角度说一些场面话,其它三个负责一对一沟通。这次的协商上午持续了2个多小时,下午1个小时,最终使得N家属气愤离场,家属方最低底限42万,公司给37万,N某家属已经准备出大门时,总经理又加了3万,于时我追出大门口,说公司给40万,此时家属说:跟你们老板没什么好谈的,对于一个生命来讨价还价,是对逝者的不尊重,随退走出了公司。
这件事情公司已经做好了仲裁及复议的准备,但W女士还是将没协商成功的责任推给了我,并打我电话说我这个说我那个。。。。。。。。。最终我还是对她进行了还击,骂的她不敢说话,因为整个事情我已经受够了,我出于拿公司这份工资确对N某家属进行了欺骗,其实我的内心还是不安的,总觉得我在干了一件伤天害理之事,当了公司一条走狗。
临近过年放假还有1天,N某家属打我电话,跟我说40万就40万吧,什么时候签协议。我说:你等我电话。我拨通了还在台湾的总经理(老板一大家全都回台湾了),向他做了汇报。总经理回复我说:你去财务副总那里了解一下公司的现金情况,如果不够我从台湾这边打款过来,另外我会打电话给W女士,让她来协助你处理签协议的事。第二天上午双方办理了相关手续,N家属去工伤科撤回了申请的工伤认定,事情终成定局。
没有发生事故前,公司不认同我提出的,为公司购买雇主责任险的建议。事后公司购买了雇主责任险附加意外保险条款,也算是为公司提供了一个风险保障。但公司不完善的地方还非常多,洞只能一点一点去补。因为我知道我不是超人,所以我也有不完整的地方。
协商的前提是要把握双方利益的平衡点,而通过什么方法来达成这个目的,我想应该是要学会把握和善用人性的弱点。
是忠于自己的职业,还是忠于老板,还是忠于自己的内心,问心无愧就好。
事情的功过真的很重要吗?我们不是为了批评而去改造自己,也不是因为表扬而发奋图强,重要的是你成长了吗?
你所经历的困难,也许也正是我所经历的,有时成长很相似,但结果确有很大差异,生活不易,还得继续。
第八嗨、执法人员跟我拽,利用关系把他宰
未完,待续。。。。。。。
16楼 我在寻找落英
熟悉法律法规很重要很重要
15楼 shangshumiao
熟悉法律法规很重要!
14楼 我感觉我美美哒
是的做HR的会经常遇见这样的问题,我做事有些情绪化了,最后过程中自己一肚子委屈,事情也没有因此而改变好结果。看了这篇文章有头绪了~~谢谢~~
轩辕思宇
@我感觉我美美哒:我也感觉你美美哒
13楼 朵暖咪
老板或总经理做决策时也是有盲区的,我们必须学会向上管理,要学会做他们的眼睛,看他们看不到的地方。-----最有价值是这句。
感觉你们老板真的不是人。 对台湾人是越来越失望的。
轩辕思宇
@朵暖咪:别光看缺点,要看优点,没有优点请用放大镜。。。。。
朵暖咪
@轩辕思宇:哈哈哈,最好顺便带上显微镜。我看到你的优点了,没用放大镜。
12楼 sookiee
思宇oba 此处有bug 两个女儿怎么可以同时挽着你的右手(耸肩,摊手,脑补)
11楼 李思谚
此篇收藏了 哈哈哈哈哈
10楼 李思谚
88个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从中得到了启发
谢谢我们的oba!!正义、刚韧、无私!
9楼 Abeei
来公司第一件事:看连载~~~我是有多期待!补偿我昨天没时间看,哼~
8楼 西窗共剪烛
看完了,不知道楼主凭哪一点认为员工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Abeei
@zhangmay:666
朵暖咪
@zhangmay:根据第六条。而且已经认定了。你不服?不服不行,自己脑补。
7楼 风十二
胡老师 更新的每期都看了,感觉好厉害的样子,,期待下节
6楼 611647
恭喜楼主
5楼 晓飞侠
自老胡我们一直在路上,对思宇更加深了无限大爱
4楼 姚娆
不得不说,有时候我们确实是公司的一条走狗,话糙理不糙。
3楼 系主任
主任也期待
2楼 dymston
第一次抢到前排!!
1楼 小煜1998
oba好男人,第一段看哭了,T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