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可以有几种方式解决: 是否离职,肯定是要证明的,重复用工的风险必须要规避 1、离职交接单替代:不管公司是否解散,交接总是要做的;离职交接单盖公章也可以视同离职证明 2、补开离职证明:如果确实人事没有做到位,公司注销总得有人操作吧,不管是最后落到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清算组,没有注销前,总是有人管理公章的,找到管理人敲个公章就好了。 3、注销证明加社保记录:再退一步,公司已经注销了,去工商网站查一下,找到注销的信息记录,配合一个社保缴纳清单,也可以证明这个人工作过,且社保已转出,公司已经注销。 4、个人承诺书:实在是什么都没有,公司已经注销、社保也没有缴纳,用工登记也没有。这个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也就是说,已经没有任何人能证明他与所描述的上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也就不存在对家公司提出双重劳动关系的述求,对家也无法证明),这个只要承诺书说明他简历说明属实无隐瞒,如有不实,可以解除并不支付补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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