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其实最好结合具体大环境背景和小环境背景来考虑。 简单地说,一个人如果工作很努力,能力也很强,在工作已做合理安排的前提下,老板一般也会OK的。 但大多数情形下,不少企业的绝大多数员工还是抱着以特定工作量来换取最大薪酬收益的心态来看待职场的,所以休假这个事看上去老板是不够人性化,实际上是因为老板内心里看不惯这种拿公司当国企的心态(但是基于目前的社会背景和人力资源供给情况又没办法,做不到不用这些人)。 至于劳动法,按照法律的本质,本来应该是对等公平的,但是劳动法设计时,把企业先入为主地当“资本家”,当“坏人”,很多条款是和人之常情相违背的,比如合同到期离职也要给补偿,比如上班途中卖菜跌倒也算工伤,比如休假你既然没上班还要拿工资而不是国家来提供这部分保障。。。。。所以在这种背景下,你越强调劳动法,其实老板越反感。 所以,有时候,比讲法律更重要的,是讲道理——这句话听上去很怪,但目前的现实就是这样。 道理恒久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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