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温补贴相关概念及知识 1、浙江省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为6-9月,共4个月; 2、高温补贴对象: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温度达到35摄氏度以上)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不含33℃)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 3、2016年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4、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高温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企业提供的防暑药品、饮料等不能代替高温补贴; 6、经常外出或偶尔外出的人员,企业可规定按外出天数发放高温补贴; 7、劳动者因高温天气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针对某些特殊岗位的工作强度、担负不同责任和技术工种、管理人员设定的一种津贴。 1、以岗位技能为标准发放岗位津贴 2、以岗位的关键程度为标准 3、以职称或资格证书为标准 在确定哪些岗位设置岗位津贴之前,首先要做好岗位分析,判断岗位体系设置是否合理、哪些是实习公司战略目标业务流中的核心岗位,哪些岗位的所需的核心知识和技能是必须的、公司难培养外部难招的。只有岗位分类清晰、岗位设置合理,在制定了明确的岗位津贴实施方案后,才不会让员工产生不公平和抵制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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