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出现的四个人物:发错工资的我,离职的业务员、销售总监、人资领导。因为业务员离职的时候是口头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且销售总监没有告知人资部有人员离职。导致刚入职的我在计算薪资时出现错误,并将工资发放给离职的业务员。业务员不肯归还错发的工资。四个人中,该承担些什么责任呢? 错发工资的我,应承担直接责任,责任比例为50%,因为在核算工资前,应对在职人员数,岗位变动情况、当月考勤、绩效情况进行了解,并作确认。如果,能做好前面几项工作,在发工资之前就能发现问题,不至于最后出现错发工资,且业务员不肯退还工资的情况。人资领导应承担20%的责任,没有安排后下属做好职工考情情况的统计核实,没有跟公司各部门实际确认部门人员变动情况。最重要的一点是,人员离职可以是口头离职,不需要做任何的理解交接工作。证明人资部并没有做好人资的本职工作,存在管理缺失。销售总监应承担20%的责任。当部门有人员变动,特别是驻外地人员变动时,一定要及时告知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最后是公司要承担10%,因为公司的流程有所缺失,执行力度不够,才会最终导致事情的发生。至于多拿了工资的业务员,除非公司手上还把握着可以牵制业务员的把柄,不然就真的是看个人品质了,也可以报警处理。以上的分析是按照比较能有比较规范的公司制度为前提设定的,现实生活中,最可能出现的处理结果就是,错发工资的我,全部承担这件事情的后果,就当是买个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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