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提前一个月告知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和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这个告知,是有学问的,那就是,向部门负责人发出员工续签审批表(审批表自行设计),如果部门负责人同意与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续签合同,那就再发一份续签合同通知书给员工,告知续签的事宜等;如果部门负责人,不同意续签,那就要了解清楚其中缘由,如果没有回旋余地,那就告知员工,商谈经济补偿事宜。 第二,在发生续签合同通知书的内容上,需要写明什么?应该有但不限于这些:合同到期时间、续签合同时间、地点、续签合同期限等等。 第三,如果员工不愿意签续签通知书,又不愿意写离职申请。简单。员工还在公司,必然知道他的家庭住址,直接把续签通知书用EMS邮寄过去,我们保存好相关的材料。坐等员工签与不签。 第四,需要注明的是,我们应该规定,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需到人力资源部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将视为个人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那员工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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