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绩效考核前期,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一般不会很完善,有许多未料想到的特殊情况会发生,因为很多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都是抄袭或是借鉴其他公司的模式,但是这种抄袭或借鉴忽视了其他公司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其他公司之所以可以这么设立指标是与其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分不开的,比如说奖惩制度、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程度、代理人制度等。如果你照搬人家的绩效考核体系,肯定会忽视本企业与人家在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上的差别,这种差别是造成照搬绩效体系出问题的原因。如果一个员工临时接到了很重要的任务或是部门主管近期不在岗需要其代理,那么这名员工会很忙,自己本职工作有些地方可能就做不好,直接影响其绩效结果,但是他确实工作很认真很努力,做的比别人多,这会发生“多劳多死”的现象,显然是不公正的。如果说临时项目或代理工作有其他方面的奖励倒是可以照搬,但如果没有,员工做了这么多,不但没有奖励反而绩效会扣得更多,相信没有人再愿意接临时任务或代理其他人,绩效考核要注意这方面灵活调整。 再说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一般是部门主管让员工签字的,部门主管最了解情况,有权根据其工作量给与适当的绩效考核结果调整,以降低不公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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