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绩效管理制度合法性 1、企业的绩效管理制度是否合理,首先要看此类管理制度是否经过员工的征求意见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环节,不然员工如何能理解、支持绩效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呢。 2、此管理制度是否通过合法的程序,即:是否通过职代会的讨论通过,如果没有或只是经过中层管理的会议是不合法的,即使通过了也不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属程序上不合法。 3、即使通过了职代会讨论通过,在公示期间如果有员工有意见或建议,同样可以通过修改并最终才能确认其合法性。 二、此次绩效问题的结症何在 1、基于本次考核有个别员工不满意,也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首先与该员工交流并倾听他的意见,看其意见与企业具体执行中之分歧到底在那。 2、针对此员工提出的问题,作为主管绩效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应该本着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诉求原则,认真思考他提出的问题,在经过与相关部门的协商讨论后再作决定。 3、将协商作出的决定,继续征求他的意见并经多次协商、交流后最后作出妥协的、较一致的意见,并在绩效考核中给予体现。 三、企业绩效管理的主导方向 1、作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体,企业在实行绩效管理的目的是: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员工们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在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其工资的总收入。 2、在考虑大多数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就必然要影响到个别员工的经济利益,虽然是可能的也是必然的,这说明一项综合的绩效管理制度总是不可能面面俱到的。 3、当然,在不违反企业绩效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适当兼顾员工的需求或要求也是可以,但不能因此损害到企业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否则是不会考虑,更不用说采纳、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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