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建立人才培养文化,建立培训发展平台,打造内部讲师发展梯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
3、内部讲师管理
3.1 内部讲师负责培训前期的准备:
3.1.1 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开发设计课程有关的资料。
3.1.2 建立、开发、实施和更新各自领域内相关课程。
3.1.3 辅助学员制定培训后的行动改进计划;
3.1.4、培训后期的效果跟进、答疑等工作,协助课程组织工作;
3.1.5 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3.1.6 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岗位培训课程体系;
3.2 培训讲师推荐及报名
3.2.1 由各部门推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2.2 试讲:
3.2.2.1 相关岗位工作至少6个月以上,知识水平、技术熟练程度、行业经验有三年以上;
3.2.2.2 对所在岗位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而且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同时要了解我公司行业信息和所讲专业最新发展动态;
3.2.3 认证:
3.2.3.1 人力部门提出认证相应级别讲师的申请。公司内部讲师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级。
3.2.3.2 人力部门组织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资格审查以下内容:岗位级别、绩效成绩、工作年限、授课时数、授课满意度等基本资格。
3.2.3.3 根据评审结果 ,颁发《内训师资格证书》。
3.2.4 复审:
3.2.4.1 依据附件《内部讲师任职资格》,每年12月由集团人力资本部人才发展端口对所有认证讲师进行认证复审,若本年内授课未达到相应要
求课时的讲师,讲师级别相应下降一级,次年授课时数累计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原级别。
3.3 讲师课酬
3.3.1工作时间内: 高级讲师每课时200元;中级讲师每课时150元;初级讲师每课时100元。
3.3.1非工作时间内: 高级讲师每课时350元;中级讲师每课时200元;初级讲师每课时150元。
3.4内部讲师的义务
3.4.1认证讲师,每年必须完成一定的授课任务。
3.4.2讲师应向人力部门提供课程资料供备案保存,课程资料包括:授课讲义、PPT演示稿、学员资料、测试题及答案、相关教学辅助参考资料等。
3.4.3管理人员授课是履行培育人才的职责,必须承担为员工授课的义务,每年授课不应少于两次或六小时。
3.4.4根据集团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发、更新、讲授各类管理与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