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阿祥说:
前几天我就经历了一个偏激的求职者:一位应聘机电维修工的求职者,在网上看到公司的招聘后,打电话反复咨询了多次,后又来公司面试,到车间现场察看,经主管设备领导测试专业技能,同意试用。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一个星期内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签订劳务合同。 到了第三天,设备部主管发现此人十分偏激,不适宜在维修岗位,要求人力资源部劝退此人。人事专员把他请到办公室转达了设备部的意见,并同意给他结算三天报酬。他不但不同意,反而要去告公司违反劳动法,而且要赖在公司不肯走,你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反正不走了。搞得象孙悟空大闹天空撒泼似的。人事专员无奈打电话让我去说服他。 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难缠的求职者,讲道理对他来讲根本没用。后来他提了两个条件,如果答应就立马结账走人。第一个条件是:两天半的时间按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结算;第二个条件是:继续上班,满一个月如果不录用,再结账走人。 我直接拒绝了他的两个条件,按公司规定试用期内有权不予录用,提前解聘;设备部已认为此人偏激的性格已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不可能再试用一个月。 在他提出的条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此人表现出了极度的偏激:我无脸回家,不答应条件我就死在宿舍里。说完他就回宿舍关上了门。 我还是第一次感到了对求职者的害怕,要真有个啥事,这责任我可承担不起。我让人事专员守在他门口听动静,自己出来赶紧打电话求援。 公司有驻点的司法人员和民警,于是,我先给驻点的司法工作人员打电话求助,请他过来调解,不巧的是他不在家,出差在外,听了我的简短汇报后,他建议赶紧请民警处理。 于是,我请示公司领导,领导给派出所打了电话,几分钟后民警过来了,我把相关领导及当事人请到会议室。民警首先询问那位机修师傅,讲了一大堆,民警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明确指出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说派出所的民警都有试用期,而且长达一年,在一年内,随时可以辞退,因为民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考察的。 最后,民警调解公司按临时工支付报酬,公司领导巴不得他马上离开,当场就让出纳给他结账。我让人事专员守着他清理行李,目送他离开厂区才放下心来。 尽管偏激的人遇到的机率不是很大,但说不定哪一天你不小心就碰上了。如果不是亲身体验,你不可能明白有多么可怕。公司的机器设备到处都存在着安全隐患,偏激的人万一头脑发热,随便搞点破坏,后果都难以想象。不管他是真偏激还是假吓唬,直接走司法程序,公平公正,且无后顾之忧。
我的点评
面对偏激的应聘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都没用了以后,走司法程序是最好的。 我工作中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倒是有一次逛超市碰到,同行三人去逛超市,推车的小伙伴走的比较慢,我先去排队,后面有个阿姨直接把车推到了我前面,我说,不好意思,我们在排队,你站在后面吧。她突然面露凶光,恶狠狠的说,你的车呢,你怎么那么牛啊,说完后应是挤到了我前面,我急了对她说,到底是谁牛啊,我们在排队呢,哪有你这样的,三言两语后,我说了一句,你有病吗?可怕的一幕发生了,她瞪着眼睛说,我就是有病。。。当时她的表情特别可怕,感觉下一步她就要冲出来咬人了,我环顾了四周,旁边结账的人也少,就拉着我朋友离开了。现在想想还后怕,那个眼神。简直要把人吃了。有时候为了这些小事跟人起冲突,闹得不愉快确实没必要,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越长大,越觉得爸妈的人生信条其实很有道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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