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企业应承担保险责任,员工也应该要求赔偿
我们公司有个大龄员工,今年61岁,5年前经熟人介绍入职,由于超过社保购买年龄范围,故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保。今年5月中旬该员工值班期间突然昏迷,入院后主治医生说是脑梗,要做手术,需要一笔大费用。
公司领导在第一时间去慰问家属,但家属却表示,虽然他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但是公司签的是劳动合同,就应该买保险,所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和全额支付医药费用,还要按工伤进行赔偿,如果瘫痪,公司要负责养老。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第一,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该签什么合同,要不要购买社保?
第二,这个员工的医药费是否该由公司全额支付?
第三,如果员工走工伤程序,有没有办法能够给公司减少赔偿金?
第四,如果员工真的瘫痪了,公司是否真的需要终身护理员工?
我们公司有个大龄员工,今年61岁,5年前经熟人介绍入职,由于超过社保购买年龄范围,故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保。今年5月中旬该员工值班期间突然昏迷,入院后主治医生说是脑梗,要做手术,需要一笔大费用。
公司领导在第一时间去慰问家属,但家属却表示,虽然他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但是公司签的是劳动合同,就应该买保险,所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和全额支付医药费用,还要按工伤进行赔偿,如果瘫痪,公司要负责养老。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第一,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该签什么合同,要不要购买社保?
第二,这个员工的医药费是否该由公司全额支付?
第三,如果员工走工伤程序,有没有办法能够给公司减少赔偿金?
第四,如果员工真的瘫痪了,公司是否真的需要终身护理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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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经历过类似的情况。
企业的此做法是根据国家几年前制定的社会保险交纳政策执行的。此员工当时的年龄确实不适合在企业中交纳,只能在当地的城镇或农村交纳。然而,在其60周岁后发生的一般性疾病正是由于当时未能交纳五险而产生的后果。针对今日打卡所提出的:员工在工作期间突然昏迷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何处理和解决?根据本人多年的经历和经验,特提出如下解决办法供三茅的同学们共同探讨和商榷。
一、充分了解当时国家相关政策的局限性
一个国家的社保福利政策都是根据社会的发展和能力的提高而不断改善的。具体体现在:
1、早在四、五年前,我们国家的许多省、市、自治区(如我所在的浙江也是如此,不管性别,只要当时与实际退休还不足7年的员工都不能参保)都会因为一些员工的年龄偏大而面临不能参保的局面。
2、在有一些发达地区还会由于不是当地的户口而不能交纳当地的五险或只能交纳所谓的“小养老险”(这种险种只是在当地达到交纳年限后才能享受,它是种不能随意转移到外地的险种),根据此员工的年龄情况,看来要交此保险也是不可能的。
3、还有就是企业可以通过与员工签订协议或让员工用承诺书的方式,在不能参保的情况下给予一定补贴的方式;这虽然与国家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相悖,但也不失为一种因不能参保而补偿的一种好方法。
所以,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企业只能如此了。
二、目前国家已经放开了不能参保的限制
随意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原有的社保制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只要你愿意参保,随时都可以投保。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的社保政策是不可追溯的,要重新实行补足原来所缺的保险已经不可能了,不管之前的种种不合理。
2、这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实行各种专业保险公司实行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但或许企业没考虑得如此多,或企业缺乏一定的经济实力不能用其他保险公司的投保方式来弥补。
3、如果要弥补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方式来弥补之前几年所欠缺投保的年分,但即使仲裁了也不能达到用医保费来支付员工的医疗费用。
所以,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有利条件,尽快解决企业的一些遗留问题,否则今后会有更多的麻烦等着我们呢。
三、如何解决目前员工因突发昏迷而脑梗
不管当时怎样的情况,企业对于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是必须要处理或解决的。具体的解决办法是:
1、不管之前的情况如何,一切都必须向前看,用目前的相关政策来处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用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给予一次性弥补。
2、如果企业为其参加了其他了形式意外伤害险或团体意外险,则由于其是在工作期间生病的,也可为其的治病费用报销大部分。
3、既然是因公则在保险公司报销后,企业必须承担不能报销的部分;另外还有住院的生活补贴、住院的护理费、员工工资和以后的后续治疗费用等。
所以,考虑到此员工的实际情况,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办法尽力给予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
四、其员工事后的最终处理程序及其方法
由于此员工已经超过了60周岁的年龄,所以是不能按工伤处理程序处理,只能按司法鉴定程序办理。具体的解决办法是:
1、一旦此员工治疗程序已经完成或趄的瘫痪了,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的司法鉴定的程序来先鉴定,然后按照实际达到的鉴定等级,结合当地的工资标准、是否城镇、农村户口等各种因素来最终决定司法鉴定后的赔偿、补贴等协商或谈判。
2、此事如果当事人不懂,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同公司的协商、谈判;如果协商、谈判不好,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最后的判决。
3、如果此员一时还不能治疗完毕,或会一直瘫痪在床上,则一些相关的治疗费、生活补贴、工资、护理费用等企业仍然要承担直至他去逝。
所以,企业可以通过全面、深入地解读当前的国家相关政策,在最大限度上给予此员工以帮助。
总之,企业突然遇到在工作场所突发疾病的情况确实给企业一个提醒,这种情况是一种较综合的难题,必须充分利用企业的智慧、聘请的律师团等,结合企业的实际来应对此员工,并通过举一反三来重新疏理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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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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