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分析: 1、在一家广告策划公司上班,因公司经营不善,客户流失严重,导致公司的业绩大幅下滑,公司倡议,好找全体员工降低工资,等恢复运营后,再足额发放少发的工资; 2、工资原本6000元,从5月份起,发4000,而且有时候还要拖1-2个月; 3、最近了解到,降薪员工不多,还有员工没有底薪,让我感觉到不公平; 问题:公司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赔偿吗? 最近因为经济大环境的问题,很多公司的业绩不是很好,也有很多公司发布下工资来,尤其是今年,原来待遇挺好的公司,也好几个月没有发放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耗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谐波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题目中,公司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主动辞职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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