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者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但并没有说如果“不这样”的处理办法,在实践中,包括司法结果,都不会支持用人单位因员工急辞急走而克扣员工工资的做法。为此,建议如下:
平时多宣传
在员工面试、入职培训以及今后的各种员工交谈及会议中,都应当明确: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员工试用期离职需提前3天、转正后离职需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单位,电话、托人转告、短信等方式都不认可,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公司一直如此执行的,如果不这样,而要急辞急走,公司将公司扣除员工工作未交接清楚、物资未退回、急辞等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而且在员工离职证明、背景调查等方面也将只好如实说明,失业金也难以领到,总之,因此给员工生活、工作或职业生涯带来的影响,只能由自己承担。
如果加入人性化管理的因素,比如:师傅、上级领导、同事等如此用心带领和教导,招呼都不打、散火饭都不吃就离开,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总要讲吧,出门靠朋友,名声搞坏了,今后还怎么在行业内混。如此宣传与交流,从正面去影响员工要按规矩办事,不要急辞急走,这样,尽量减少类似现象发生。
不要扣工资
楼主所在公司也许对急辞急走的员工都是采取扣一个月工资的做法,如果员工不懂或不理论或不去告,这样可以蒙一个算一个,但目前这名员工是“有点懂”的,那就没必要去惹那个事了。
所以,楼主可以给公司领导讲明法律规定,如果硬扣导致员工去投诉将导致的后果,即劳动监察介入,要求公司不得扣,不但扣不成,还惹得劳动监察注意,没必要了,即使与劳动监察关系好,如果员工去仲裁或诉讼,最终也是如此的结果。
可以扣损失
但是,员工急辞急走应当会留下一些把柄,比如:工作未移交、工具/借款等未退还、急辞导致工作衔接不上而带来可以计量的损失等,是可以折算成人民币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但这样的损失要经得起检验即仲裁或法院的追溯,否则还是站不脚的。当然,诸如服装、工卡之类的肯定不能扣。
我们的做法
从以下三个方法来进行的:首先是正面宣传,让员工清楚哪些是正确的,怎么做是不合法的;其次是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平时密切与员工的关系,遇到急辞的员工,要进行说服,或者自己安排人员先接工作,让其与公司约定某个时间友好分开;最后,不管怎么样,公司都不会扣员工的正常工资,如果造成了直接损失,还是要扣的。
强扭的瓜不甜
为什么一定要等一个月呢,不如早早的放员工走吧。员工既然提出了离职,身在曹营心一定在汉,即使勉强继续一个月,工作质量可想而知,即使去扣其违纪行为,有什么意思呢?经过谈心,去意已定,那就顺水推舟、做件好事,也许员工还记得公司的好处,如果强行留下或变相扣工资,只能是把员工推向对立的一面,员工则可能终生与公司为敌,要知道,每一个人背后都存在着潜在的庞大客户群,难道公司的业务真的一点都不希望这些人支持吗?至少也不应当让他们来反对吧。
所以,法律与制度都是死的,执行起来不要那么僵硬,否则,你扣了他工资,他可能找出公司存在的其他不合法东西来说道说道,而且会带动其他员工,搞成两败俱伤、情谊不在,又何必呢?和谐社会需要“互让互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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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楼 鱼鳞纹满金星
其实闪辞虽然有点损失还算好的,最讨厌占着编制不走也不干活,故意等你辞退的那些人!很多同行也都提出来,曾经的弱势群体目前也不弱势了,到了应该修缮相关劳动法的时候了!
90楼 回忆ye
“为什么一定要等一个月呢,不如早早的放员工走吧。员工既然提出了离职,身在曹营心一定在汉,即使勉强继续一个月,工作质量可想而知,即使去扣其违纪行为,有什么意思呢?经过谈心,去意已定,那就顺水推舟、做件好事,也许员工还记得公司的好处”-----如果这个员工能够提前离职,那么更加方便员工“跳槽”了。找到更好的工作就能立刻上岗,不合理吧?
89楼 Louis81738
学习了,分析很细致
88楼 永远不要高估自己
学习了
87楼 两只小狼
和谐社会需要“互让互谦”
86楼 芋头酱果果
自己安排人员先接工作,让其与公司约定某个时间友好分开,这个做法很好,我们公司有一次经历就是这样的
85楼 燕燕妹
谢谢分享
84楼 赵小燕
谢谢您的分析,学习了。
83楼 风铃6868
#赞赏# 有道理,员工急辞职走,肯定是有原因的,比现在的福利待遇好、晋升空间大等等,人性化管理
82楼 Rocky2013
谢谢分享,功夫在于平时,不偏不倚在很多时候都回事棘手的事得以较圆满解决。
81楼 小娇JOJO
学习了
80楼 早起的虫虫
学习了,谢谢分享!
79楼 宁波二木头
学习了
78楼 蔚蓝色的海洋
谢谢分享!
77楼 DrWeb
学习了!谢谢分享!
76楼 风如刀
学习了,谢谢分享!
75楼 闻非未必非非
不建议公司和员工来硬的。一旦对立了,告你一个不按法定基数买社保,不按法定给加班费。或者任何需要押金缴费的,告到你死。除非你不怕,你们是完善企业,随便来查。否则别走到这一步。
74楼 新钓客
感谢分享!
73楼 一袭清梦
同意,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之后,曾经没有提前一个月离职而扣工资或者晚发工资的做法,现在也不可行了。
一旦员工仲裁,输的面很大。法律上现在不支持。
一般这样的员工是文化程度不高或者对公司怨气很深,除了加大宣传和面谈之外,其他的作用都不大。
不要去扣损失,这难度也很大。
72楼 赵小燕
也不知道自己说的对不对,还请大家多多指教。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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