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通知书发发送给要约人确实会显得稍微正式一些,感谢老师对课程的分享;
1.对其中的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的概念还是有些混淆,后来仔细琢磨了一下,邀约的撤回,就是试用期通知函送达受要约人之前或是同时到达;邀约的撤销,主要是指试用期通知函发出后,在受要约人对试用期通知函做同意入职试用的承诺之前,公司可以通过一些渠道,如书面形式将撤销试用通知送达受要约人;
2.对于要约失效中的 期限问题,如果有期限约定,应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在期限约定日期结束之前将撤销通知送达受要约人;
3.无论受要约人是否同意 入职邀请,让其在规定的期限以书面的形式回复试用期回执单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