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强辞肯定是找到了下家,而且下一个东家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都比目前好得多,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态度都强硬到这个地步了,肯定是无法挽回了,不知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是否有“旷工一天,按未出勤三天处理,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这虽然不是个好办法,但是在员工心里都知道这是个最快的离职方法,对公司也有所交代。 再回头谈一下技工离职,既然是技工,公司肯定会在一定程度度重视,人资部应该时常关注这部分人群的动向(工资、福利、心理等),提早消除他们的离开的念头,调研同行业技工的待遇水平,及时反馈给上级,以期望达到一个平衡点,不要强辞时,为时已晚。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