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介绍一下背景:我们公司是一家初创型电力电子公司,人数较少20多人,我主要负责公司的行政人事全部的事情。由于公司初创,加上我之前行政人事的工作经验其实根本没有,入职后公司也没有给予我在专业上的帮助,基本属于自己查找后实践,边摸索边成长的状态到现在....
最近越来越感觉遇到事情后,一定要把所发生的事情梳理一遍,这样可以帮助自己成长,也可以为以后的自己有迹可循。大家看到我错误步骤的时候,可随时指出,我事后也是在一直反省,希望下次碰到可以做得更好。
2016年8月26日上午收到《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由于我当天外出缴纳公积金了,所以监察队的人并不是由我接待,我回来时,收到了下图的通知书:
由于没有处理过这种情况,回到公司收到这个就慌了。慌张的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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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的社保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的,但是我们工资走账确是正常的,这样一查可能需要罚款,或者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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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提交的表格如此细致,怕有违规的,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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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为了走一些帐,用了亲戚的退休人员,实际是不存在于公司的。
综合来说,整理所需资料的时候我把重点放在了社保基数上,因此我做了以下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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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名册,如实交,把退休人员单独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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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记录汇总如实交,加班单如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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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做了很大改动,把基本工资降低,增加到其他地方(我加的是餐补与出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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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凭证如实缴纳,由于没有收集到退休证,把身份证信息复印了一份作为资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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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几名之前是实习的,后来在公司转正了,我把他们的三方也额外复制了一份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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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休假单并没有提交,因为我们公司加班调休都是全年有效的,因此也不计算加班费,也不扣工资。
好了,到了激动人心送资料的时间了,我当时是提前打过电话想要推迟的,但是那边不肯,好吧,硬着头皮上。
我正在想回来写反思的动力就在于跟他们谈了之后,发现自己的应试能力实在太差,容易被表面的东西所左右。好了不废话,继续。
劳动监察的人员首先看了加班表,开始抽查了一个加班比较多的人,开始计算他当月的加班总工时。
我开始说了我们公司调休的状况,他表示这个法律并不认可,需要整改。
我们公司的社保是过了试用期之后才交的,因此交社保的人数与从业人员数对不上,这个又需要提出额外的证明,而我没有准备。
然后开始进入的了教育阶段了,你什么时候做人事的?你对这块法规不是很懂啊,这个是需要了解的。
我做人事一年了,的确法律法规这块是我很薄弱的,我哭,看来真的要恶补了。
除了加班与社保其他并没有仔细查核,并告知我我下周还需要提交一次资料。
自我分析一下问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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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弄清楚劳动监察局想要检查什么,就自说自话地开始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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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不熟,有些知道的,但是没有运用起来。
这两点是最大的问题点。
因此回来的时候,我好好查了一下相关的规定。
之后继续更新,先让我研究一下法规~吼吼吼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