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案例我还是心存疑问的:
第一:为什么要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允许劳务合同、实习协议等形式的存在吗?
第二:在公司已经工作4年,想必工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认可的,为何一言不合就要辞退?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么?
第三:现在为止,她跟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
一言不合就辞退,对于此种做法,我是深恶痛绝的。用工的小船说翻就翻,以后还让员工怎么相信我们用工的诚意?
一提辞退就想免费,除了为企业省了一些碎银,还能创造什么?破坏的是企业的形象。
所谓存在即合理,本来劳动法上对于劳务合同也是认可的,但是企业为什么却对这种用工形式由认可转为不认可了呢?不知道贵单位是怎么考虑的,可否阐述出来,让我们也受教一下。
劳务用工不用我说,想必大家也能扯出多种好处,其中就有,对于辞退赔偿以双方约定为准,不受劳动合同法的限制。
如果说公司在签订劳务协议时没能就此进行约定,那么在解除协议时,就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虽说可以一文不出,但是我个人还是支持稍作补偿,这样做,虽然对企业来说有支出,但是收益确实不可衡量的,比如好的口碑,比如员工的认可……
该员工在企业已经工作四年,因其未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最初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弱弱的问一句,人事部门是否跟进过这名员工的用工状况,是否仍未解除与前单位的劳动合同,如果已经解除,解除之日起,就应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纠纷的产生往往并不是因为员工有多难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事部门的工作有没有做到位,我也一直认为,没有经历过劳动仲裁的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不一定就是经验不丰富的从业人员,有可能就是因为工作做的太到位以至于企业的员工没有去进行劳动仲裁的机会及心思。
言归正传,楼主需要解释的貌似只是能不能解除又不给补偿,劳务合同,看约定喽,如果当初签的劳务合同中有“无论因任何原因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务合同,均无需任何形式的补偿”类似的约定,那么在解除劳务协议的时候就不需要补偿啦。
我仍然需要提醒的就是:单位在接触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等时,除了考虑银子,更应考虑形象、影响等方面的无形资产,毕竟无形资产比有形资产积累起来更加困难。
36楼 hunter丶CHE
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保护,其中有相应的工作标准、解聘赔偿的要求,所以劳动合同要依照《劳动法》的条款评判;然而劳务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是依照合同法的相关标准设定合同协议的款项,双方认可就好;相对来讲,可以理解为工厂有个加工的活,甲方提供场地设备,由乙方加工,完成验收后付钱等等很好理解;
35楼 huang8440
谢谢分享,说的太好了!
34楼 皖春天
学习了
33楼 yueerwanwan
学习了。一个不注意积累无形资产的企业比定管理缺陷大。
32楼 尚思虞
说的对,无形资产比有形资产珍贵,积累起来更加困难
31楼 挑战者20160525
谢谢分享,说的太好了!
30楼 liliwang2012
很好的案例。学习了
29楼 irene140617
谢谢分享,学习了
28楼 蒙挚86683
谢谢分享
27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26楼 虞柳柳
员工与前单位未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就启用,本身就是有隐患的,既然人力资源部明知道这个情况还使用,那有几个原因,一、此人能力突出,远超于其他候选人;第二个就是用此人的用人成本较低,出于各方面考虑。如果是第一种,那就是工作4年后,可能也不如当时那么的需要他,此人工作可替代性也强,便拿合同说事,留下来,正好填坑刚好,不愿意找别人也行……而如果是第二个的话,那就更值得鄙视
试问,我们是去探讨国家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还是该从自身发展考虑……当时抱着自己的私心要有隐患的人进了公司,现在又想全身而退,哪有那么省心的事情
25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24楼 cat王
学习了
23楼 洪小白
这算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漏洞吧,我觉得公司有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应当多留意,毕竟一个不小心过了试用期忘了签劳动合同,这得多麻烦。也给自己提提醒。学习了。
22楼 marsha
其实企业的用工合规性并不一定是劳动合同为凭,第一个问题问得好。
Anjinggirl
@marsha:嗯,我们需要去熟悉和运用的还太多。
21楼 李远婷
楼主你能不能看清楚再喷?原文:“现因公司规定要求所有员工都需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在和这名员工沟通后,她不同意,所以公司只能做辞退处理。”表示公司要求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反而要求辞退赔偿。
你分不分的清楚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啊?感觉你做事和发表观点不看法律法规,仅仅是以感受为主,实在是太梦幻了。
你这样的HR老板能留你也真是大善人。
Anjinggirl
@天涯牧歌:幸好三茅是一个海纳百川的地方,能够让我把自己对案例的看法发表出来接受大家的或指责或赞扬或指导或批评。
也幸好,我的老板真是个大善人,能够忍受我这种不事事按照法规操作的HR 存在。
kingback
@天涯牧歌:哥们儿你的回复太梦幻了
20楼 Gracie
学习
19楼 千尘
看约定喽,如果当初签的劳务合同中有“无论因任何原因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务合同,均无需任何形式的补偿”类似的约定,那么在解除劳务协议的时候就不需要补偿啦。
这句存疑。
Anjinggirl
@千尘:有机会我们可以可以探讨呦
18楼 luqimiss
谢谢分享,学习了!
17楼 nbfishlove
学习了
12下一页